县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关于发布2018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湖南省发改委2018年2号公告)和《邵阳市2018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邵市发改服价(2018)366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动态调整,制定了《新邵县2018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公布新邵县2017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新发改费[2017]193号)同时废止。
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