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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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8-12-0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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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自评结果作如下报告:

   一、 专项概况

1、项目立项依据

《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41号、《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年]87号)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

    2、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绩效目标:①进通过开展工商行政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查处一批涉及食品安全、无照经营、商业贿赂、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打击传销等大要案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经过3-5年的专项整治,为我县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和谐共赢的市场经营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②市场监管专项的实施,能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举报,查处一批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商标广告产业体系,各类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达到社会经济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商标广告业市场竞争力和总体实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形成一批竞争力强,诚信度好的商标广告企业;③提升新邵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能力,改善办公条件,进一步拓展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和运行效能。

年度绩效目标:①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打假治劣等案件,罚没入库预算100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0%;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按省局要求执行;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7%;年报公示率90%以上;⑥消费投诉受理率达10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100%不合格商品处置率达100%;培育注册商标10件、申报省著名商标1件;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传销人员率100%;执行政府采购规定100%。

    3、评价依据

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项目审计报告和完成验收报告等。

二、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全面了解我局2017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系统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所起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便为更好地规划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提供依据,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翟孝奇任组长,刘毅超、乔志荣、何晋池、孙小元为副组长,财务室全体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18年3月份对全局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查询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采用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客观真实地进行了审查和评价。通过审查,我局专项资金使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我局在每年年初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对全年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确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分配资金,按季度分配使用。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局领导、财务管理人员责任,确保了专项资金支出的合规、到位。专项工作完成后,县局组织工作小组的人员对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省工商局安排专项资金数113.97万元,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数127.16万元,合计241.13万元。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我局专项资金支出241.13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17.03万元,其他工商管理专项支出79.34万元,标准化管理支出26.5万元,其他质监与检疫支出3万元,其他食药监支出15.26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办公支出15.87万元,印刷支出8.13万元,差旅费6.55万元,维修(护)费7.24万元,劳务支出18.44万元,其他交通支出1.6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18万元;

‚其他工商管理专项:打击传销劳务支出1.6万元,新田铺所建设34.71万元,基层所及局机关大型修缮43.03万元;

ƒ标准化管理支出:用于各企业标准化管理支出26.5万元;

④其他质监与检疫支出:用于计量检定支出3万元;

⑤其他食药监支出:办公支出3.64万元,印刷支出4.71万元,差旅费1.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23万元。

四、专项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2017年罚没收入实际入库数263.94万元,全年办结一般程序案件277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完成流通领域商品抽检数量382批次;市场主体增长率较上年增长26%;年报公示率93.73%;处理消费者投诉207件,办结率100%,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传销人员率100%;执行政府采购规定100%。圆满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1、登记制度改革稳步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市场活力大大激发,市场主体数稳步增加。一年来,全县共发展新发展3318户,其中有限公司417户、分公司121户、集体1户、个人独资企业64户、合伙企业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272户,个体工商户2434户,换发新照1168户,换照率81.1%。同时,进一步深化注销登记制度改革,为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为129家企业办理了注销手续,其中简易注销25家,普通程序注销104户。

2、全速推进品牌战略,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质量品牌稳步推进。我们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为重点,集中力量培育和发展一批名牌产品,企业规模效益和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县有博盛牌办公家具等市名牌产品12个。先后培育了湖南省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广信”牌电工用压纸板等省名牌产品5个。16家企业通过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级企业12家,AAA级企业4家。考核年度内,我县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3个,其中绿色食品2个,有机食品1个,马德里商标1个。标准化工作有深度。强化标准基础管理,继续推进准化工作。全县3家企业制修订企业标准5个。目前正在建设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一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一个,省级标准化战略试点项目二个。湖南富高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创建国家级标准化基地,宏枫种养农业合作社创建省级标准化基地已创建成功。

3、企业监管 “真”。今年我局突出对企业信用监管,强化协同监管与社会共治,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监管能力,应报企业1657户,已报1553户,年报率为93.73%。共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户数81户,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40户,引导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48户,对符合移出异常经营名录条件的企业进行移出工作。同时,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抽查了326户个体工商户、10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了市场主体监管力度,净化了市场环境。

4、市场监管“精”。2017年继续开展红盾护农、打击传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合同监管等工作,先后开展了烟花爆竹市场整治,查处2起违规销售案件,开展农资市场抽样检查。共抽检不同批次的产品9种,发现1例产品不合格,有效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对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截止目前,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件,立案2件,侵权案件3起,罚没款3万多元。

5、食品安全监管“严”。全县登记各类食品安全监管对象2224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2家,小作坊2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1420家,餐饮服务单位780家,结合县三城同创工作的开展,局成立10个专项整治组,检查农贸市场3个、超市7家、食品生产企业22家、食品经营店421家、餐饮店31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0份,整改57家。开展学校食堂、营养餐、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等各项专项整治,检查学校食堂105家次、学校内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36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6份。发现猪肉出现异味2起,过期食品未及时清理下架5起。今年我局共立案食品案件5件,结案3件,罚没款40多万元。

6、药品安全监管“细”。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0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9家次,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摸底调查、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查处药品案件56件,罚没款42.6万元,检查化妆品经营户6户,对2家进行了处罚。配合市药检所抽验药品15批次。同时,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培训,培训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23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增强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全县在用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107家,锅炉54台、压力容器350台,电梯307台。6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16块,悬挂宣传标语6条,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检查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86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67处,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3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8、计量认证认可“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先后对51家单位在用的20台地衡进行检定,对新邵人民医院等医疗单位在用的血压计、人体秤及“医用三元”进行周期检定;对中石油、中石化及社会加油点等共计42家成品油经营单位的加油机开展周期强检,检定加油机340台次。做好民生计量工作。全年检查集贸市场4个,在用电子计价秤820台,市场公平秤12台,对辖区内51台货运企业和货物源头企业的称重计量设备实施了计量检测认定。利用“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发放计量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计量咨询服务300余人次。

9、行政执法 “狠”。梳理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做到行政执法统一规范。全面梳理了我局的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梳理行政许可3项,并进行了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继续开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打击假冒伪劣和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核审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63件,已结案263件。

10、加强消费维权的调处。在局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5万元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原工商、食药、质监投诉举报职能。完善工作,出台了《新邵县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制定下发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工作人员及时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公正解决,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207件,其中咨询47件,占受理总量23% ,投诉100件,占受理总量48% ;举报60件,占受理总量2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57.25万元、加倍赔偿1.76万元。落实一次接通率100%,咨询回复率100%,各工作机构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100%,投诉举报回访率100%。

11、加大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引导。抓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宣传活动。2017年3.15、3.31活动期间,接受消费者咨询13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9件,制作宣传展板16个,悬挂宣传标语23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6000余份,营造了声势浩大的活动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受到了维权知识的教育。

12、县委中心工作有成效。一是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积极担负起对口帮扶迎光乡上沙溪村的单位责任。局机关党员干部多次深入联点村走访,驻村工作队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今年已脱贫90户,安排植树造林资金8万多元,产业帮扶资8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户40多户,发放慰问金8000元。上沙溪村脱贫工作通过了市检查组的验收,顺利脱贫。二是“三城同创”稳步推进。自县委政府部署这项工作以来,局党委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三城同创”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三城同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进入“三城同创”的工作状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发放宣传小册子1000余本、制作宣传栏10个、与各经营店签订承诺书状1000余份,顺利通过了市检查组的验收。三是狠抓餐饮行业卫生环境整治。针对餐饮行业卫生环境突出问题,我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案,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标准,组建10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对中心城区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证照核查、制度上墙、整改等工作,粘贴食品安全信息牌357块,文明餐桌公示牌3000块,各种规章制度2000套,台账2000本,下发整改通知书200多份。四是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我局紧紧围绕强化教育,夯实责任,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了工作方案,干部考勤、学习等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坚决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严厉打击黄、赌、毒的各类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三联二访一帮”活动,4月底组织50多位干部到联点村开展2天的走访帮扶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民调结果从去年的全县倒数2名到现在的全县43名。同时,加大对统战、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工会、妇联、老干等工作的落实。

13、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严格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营造健康良好的政治生态。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2件。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开展拒腐防变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松懈的抓好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四治四提” 专项整治,加强行风督查,切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今年全局实行指纹签到,加大督查次数,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干部作风纪律明显好转。三是加强能力建设。针对体制改革后的队伍现状,局党委加大干部的学习教育,局举办了两天的业务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40多人次。同时,通过季度工作讲评,干部汇报工作、现场测评的形式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激励机制,每月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进行督促、督查,积极鼓励干部创新创业。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改善机关和基层监管所的办公环境,今年局党委加大建设力度。投入70多万元对新田铺所进行了改造、原寸石监管所进行了整修,现都已投入使用,新采购办公桌椅26套,床24张,大大改善了基层所的办公条件。投入30多万元对局机关办公区后坪的卫生状况进行了整改。同时,对机关大会议室进行了重新装修,安装扩音器、显视频等设备,新添办公电脑23台、打印机10台等一批办公设施。为局各项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五是加大宣传树形象。全局上下全年在省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新邵县新闻网等各类媒体中上稿145篇,充分展示了我局在机构整合、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创卫等方面的成果,对外树立了良好形象。

1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工作程序,2016年我局执行政府采购率达100%。

五、存在的问题

1、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2、项目产出及效益受多方原因掣肘。一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分处在摸索阶段,在工作中出现了职能职责的交叉,造成在履行职责时,使用的项目资金不能分得非常清楚。二是机构改革后人员比较少、人员专业技能匹配不均,面对复杂的监管局面和繁重的监管任务短时间内难以适应工作,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给工作上的开展带来了被动。三是执法成本高,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现有经费难以保证工作的开展。四是经营产业数量扩张迅速,散小弱乱问题突出;市场秩序不规范,法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难落实。五是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投诉越来越多,而经营者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掺杂做假、以次充好等违法手段越来越高,执法过程中难以定准。六是执法领域较大,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处罚力度较大,基层实际操作较困难。七是干部职工预算绩效意识还不强。

六、改进措施

1、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各相关股室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结合专项资金使用用途注重收集相关绩效评价资料及数据整合,及时报计划财务股。

2、增加对办案经费的投入,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倾斜,重点向人民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监管、红盾护农、打击传销、消费维权等民生领域倾斜。在办案经费的使用方向上,出台激励性政策,调动执法办案人员查办大要案件的积极性。

3、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定,增强干部职工预算绩效意识。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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