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配合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相关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认证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和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规定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规定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2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共设24个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7个基层监管所、2个挂靠机构,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加持应急管理股牌子)、政工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监督管理股(加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牌子)、价格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标准和质量监督管理股(加挂质量强县办公室牌子)、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盐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直属机构分别是: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举报投诉中心(加挂县市场信息中心牌子)、县市场监督检验检测。
基层监管所分别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酿溪、陈家坊、严塘、坪上、寸石、新田铺、龙溪铺监督管理所。
挂靠机构为新邵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新邵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加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5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52.9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7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5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98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策性缩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5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45万元,占8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5万元,占6.87%;卫生健康支出77.83万元,占3.31%;住房保障支出112.98万元,占4.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85.4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7.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行政运行112.5万元,包括“明厨亮灶”专项10万元用于检查明厨亮灶餐饮单位及宣传餐饮安全知识、市场监管专项20万元、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28.5万元、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41万元用于开展质量执法办案专项等方面、中央药品监管补助3万元用于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10万元用于密集型产业培育项;二是食品安全监管25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抽样、食品安全执法督查、保健食品安全经营监督工作等;三是其它市场监管管理事务3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食品安全检验能力1台套、增加食用农产品检验能力20个参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736.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1.58万元,上升158.66%,主要是政策性调整2022年单位业务工作经费及公务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是无变动因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03.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93.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10.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52.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41万元,项目支出16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