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邵县公安局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公安局
  • 作者:新邵县公安局
  • 更新时间: 2022-08-19 15:21
来源:新邵县公安局 更新时间: 2022-08-19 15:21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承担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的责任,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权益保护。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和反恐防暴工作。

5、制定完善内部执法制度,实施内部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6、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担全县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管理责任;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承担火灾预防和扑救责任,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8、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承担查处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责任。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保组织和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合县司法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11、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等公安科技建设,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开展县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14、负责承接中央和省、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省、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公安局下设32个机构,内设机构4个,直属大队10个,下辖16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戒毒所各1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新邵县公安局部门本级

2、刑警大队

3、治安大队

4、经侦大队

5、禁毒大队

6、看守所

7、拘留戒毒所

8、酿溪派出所

9、严塘派出所

10、坪上派出所

11、潭溪派出所

12、寸石派出所

13、雀塘派出所

14、陈家坊派出所

15、潭府派出所

16、太芝庙派出所

17、大新派出所

18、新田铺派出所

19、小塘派出所

20、巨口铺派出所

21、龙溪铺派出所

22、迎光派出所

23、大坪派出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77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79.7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67.14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交警大队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单独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779.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919.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7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67.14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交警大队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单独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779.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919.90万元,占92.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64万元,占3.34%;卫生健康支出187.47万元,占1.59%;住房保障支出278.75万元,占2.3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925.6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54.1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54.10万元,主要用于一村一辅警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稳控涉退役群体等方面;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方面;加大涉毒特疾人员收治监管力度等方面;全县电子监控点正常运行方面;保障禁毒、扫黑除恶、反恐、警务调查等专项工作顺利进行;购置各类装备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本级、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等2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960.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10.48万元,上升60.02%,主要是人员增多,办公成本增加,财政预算口径改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本级、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等2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增加108万元,主要是2021年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中的公车运行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列入“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   万元,拟召开相关工作研讨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相关工作研讨布置;培训费预算30万元,拟开展业务教育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民警晋升培训及辅警业务教育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90.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9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3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49辆,执法执勤摩托车27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77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5.67万元,项目支出1854.1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2年度新邵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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