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①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②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③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和处理以及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加强道路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④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小轿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⑤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⑥承担各级交通警卫任务,应急各类突发事件特勤工作。
⑦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⑧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我大队内设中队17个,内设中队分别是综合中队、交管中队、科技中队、车辆管理所、处罚中心、事故处理中队、酿溪122交通事故处警中队、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一中队、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二中队、特警中队、寸石镇中队、坪上镇中队、严塘镇中队、新田铺镇中队、龙溪铺镇中队、陈家坊中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4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48.9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53.96万元,主要是实行湖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后,县财政对交警大队2022年的经费收支实行单独预算,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收入预算都纳入了本单位的预算,以前年度只有业务工作经费、协警经费和非税收入核拨经费在本单位进行预算,其他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收入支出预算历年来都是纳入县公安局年度预算编制,预算下达之后再从公安局拨回。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848.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9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4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53.96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四、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48.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94.81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1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55.33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82.43万元,占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628.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0.0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0.0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类交通顽瘴痼疾问题的打击与整治、保障大队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警用装备购置经费的运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072.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6.47万元,上升177.8%,主要是2022年县财政对交警大队经费收支实行单独预算,把以前年度预算在县公安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都纳入了本单位的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72.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05万元,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主要措施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对接待标准、范围更加详尽地予以明确规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21年增加了23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油料价格持续上涨,2、今年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费70万元含办案业务费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2021年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费47万元不含此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交通安全管理各类工作会议,人数600人,内容为交通安全管理各类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民警轮职轮训,人数18人,内容为民警轮职轮训,经费预算2.5万元;拟开展交管业务等相关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交通事故处理、车管查验员培训及辅警交管业务等相关培训,经费预算2.5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3.4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7.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5.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有3辆待报废),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另有公务警用摩托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4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8.96万元,项目支出220.0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