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19-05-20 11:28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19-05-20 11:28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并指导实施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

 (2)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并负责管理城镇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基金,负责有关经费计划的制订、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指导与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3)管理和指导城镇勘察、规划与市政工程测量组织研究城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县本级城镇总体规划;县本级详细规划、综合开发规划和主要街道临街建筑方案及乡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和报批;负责建筑方案的审批,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选址定点前期工作;监督城镇规划的实施,负责对违章批建的查处;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建制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4)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筑市场、建筑行业,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勘察设计、市政工程测量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建设队伍资质管理和建设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工作;负责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岗位证书的初审和申报;负责全县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申报;负责行业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负责对进、出本县有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审验申报和出具建筑队伍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5)负责城镇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和综合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审批、城镇基础设施与维护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与工程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城镇公用事业和城镇计划与用水工作;负责城镇道路、路灯等工作;负责市政、自来水、园林绿化等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报批;负责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城镇绿化和城镇雕塑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城镇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

 (6)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鉴定、转让、新产品新技术推广运用;指导和管理建设系统重大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力合作业务。

7)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城镇经营及资产归集、资本运营和招商引资工作。

8)负责局和建设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建设职工执业和职业资格管理等工作;研究制订全县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计划及有关政策;负责建设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现有干部职工66人(含退休人员),机关内设一室四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执法股、建设规划股),下辖建管、质监、赛双清公园、自来水公司、公汽公司、城建档案、市政办、供排水站二级机构,承担着城乡建筑行业、市场管理,供水、供气、公交、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及风景名胜区的申报与管理等工作,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61.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1.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70.36元,其中:基本经费拨款减少44.64元,项目经费预算拨款增加115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和新进人员;收费收入和基金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时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增加了施工图审查费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761.8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元,卫生健康支出6.93元,城乡社区支出2695.62元,住房保障支出21.57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0.36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和新进人员;收费收入和基金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时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增加了施工图审查费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6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元,1.37 %卫生健康支出6.93元,0.25 %城乡社区支出2695.62元,97.60 %住房保障支出21.570.7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23.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3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项目管理的房屋监察及物业管理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监察及物业管理等方面;项目管理的白蚁防治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工作等方面;项目管理的棚户区改造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等方面;项目管理的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等方面;项目管理的城市维护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维护等方面;项目管理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图审查等方面;项目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2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等方面;项目管理的危房鉴定工作10万元主要用于危房鉴定工作等方面;项目管理的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办1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办等方面;项目管理的住房租赁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租赁补贴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1.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4.12  万元,下降66.71 %,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0.2万元,主要是压缩了公务接待规模和实行了公车改革。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3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全县农村危改工作推进会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6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87万元,项目支出243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19年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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