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收孤儿、弃婴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指导慈善事业,救济特困城乡居民。
2.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各类福利设施、福利生产企业;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基金管理使用。
3.负责指导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对老区的扶建工作。
4.负责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儿童收养登记。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市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
6.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民政局下设6个股室,分别为:计划财务股、办公室(政工股)、社会事务和福利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6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新邵县革命老根据地办公室、新邵县婚姻登记中心、新邵县救助管理站、新邵县慈善会办公室、新邵县殡葬管理所、新邵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民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12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42.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4.8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09.32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统筹安排,临时救助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项目相应减少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127.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其他支出484.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09.32万元,主要是临时救助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项目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642.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7.6万元,占99.52%;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占0.2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800.53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842.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保障困境和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的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高龄生活补贴;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勘查地界、地名管理等;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低保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84.81万元,其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484.81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主要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62.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9.79万元,上升221.92%,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因2022年工作新增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困难群众资金救助、殡仪馆建设、适老化建设、婚俗改革试点这几项重点工作,故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都有所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积极响应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四次民政事务讲评会议,人数约120人,内容为讲评每季度民政事务及下阶段工作重点;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民政业务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关爱未成年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特困五保、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的政策更新学习;拟举办清廉演讲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127.6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53万元,项目支出13327.1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