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第一中学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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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8-06-0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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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镇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推进非义务教育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制度,组织学习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统计和监测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学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校内部审计工作。

  (五)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学校的党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的稳定工作。

  (六)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校内教师资格标准,执行校内学校编制标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七)指导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初三,高二,高三招生考试工作。

(八)配合执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学校语言文字规划,执行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17年我校事业编制共263人,实有工作人员248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年部门预算限本级预算和学校预算。

  (一)收入预算,年年初预算数为38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为2713万元。

  (二)支出预算,年年初预算数为3870.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2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学校运行经费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拨款663.3万元用于日常公用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0.7万元,其他交通费18.7万元,本单位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 “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五、名词解释

  1、学校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无出国出境费用)。


附件: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中

157.批复表_(90222)新邵县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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