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腾辉,男,汉族,32岁,中共党员,警号:066758,身份证:4305221990****7570,现任新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肖 铭,男,汉族,33岁,中共党员,警号:066731,身份证:4305291989****003X,现任新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一、2021年10月21日在办理“9.17”专案时,王腾辉同志与同事孙吉祥驾驶单位车辆湘E2LE67前往隆回县看守所提审相关嫌疑人,中午办案返回途中行至江北五金机电城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我方车辆受损,王腾辉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发由对方驾驶员喻文兵负事故主要责任,我方驾驶员孙吉祥负事故次要责任,王腾辉无责任。王腾辉同志经正大邵阳骨伤医院检查诊治,诊断为胸部左侧第7、8、9、10肋骨骨折。2022年1月11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编号:邵工伤认字[2022]20067号)。
二、2021年8月13日晚上8时许,肖铭同志在新邵县思源学校体育馆参加新邵县公安局工会组织的职工篮球比赛时被人冲撞摔倒,导致右腿膝关节受伤,当晚被送入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治疗。经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诊断肖铭的伤势为:1、右膝前交叉韧带断裂;2、右膝外侧半月板后角根部断裂;3、右胫骨外侧平台撕脱性骨折。2022年1月11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编号:邵工伤认字[2022]20068号)。
王腾辉、肖铭两名同志向新邵县公安局、新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公伤评残等级评定,经新邵县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一致同意王腾辉、肖铭两名同志申请公伤评残等级鉴定并申报伤残优抚。
现将王腾辉、肖铭两名同志申请公伤评残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时间为2022年 5月6日至2022年 5月13日,欢迎大家监督。
监督电话: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0739--5399353
新邵县公安局:0739--3661025
新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739--3183517
新邵县公安局
新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