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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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住址 | 致残时间 | 致残地点 | 致残原因 | 致残性质 | 拟评残疾等级 | 残疾情况 |
1 | 肖骞 | 2001年3月 | 巨口铺镇巨口铺社区 | 2020年9月 | 武警部队陕西总队宝鸡支队 | 在部队训练时受伤 | 因公 | 九级 | 2020年9月在中队进行三人协助攀登时不慎受伤,导致右膝关节外侧半月板撕裂、右侧膝关节外侧盘状半月板、右侧膝关节内侧半月板损伤、右侧膝关节积液。 |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 ||||||||||
新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