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新邵县乡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招商拟采用磋商方式确定,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实施主体参与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邵县乡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招商;
2.编号:HXCG-HN-2505056;
3.确定实施主体方式:磋商;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878.93万元、实施主体自筹;
5.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实施期限:3年(2025-2027年)。
二、实施主体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实施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实施主体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实施主体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实施主体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实施主体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磋商响应单位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3.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备注:实施主体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施主体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天08:00至12:00时、14:30 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按本磋商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地点:邵阳市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2803室;
方式:线下获取。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项目主管单位或咨询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期限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磋商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项目主管单位、咨询单位提出询问。项目主管单位、咨询单位将在3日内作出答复。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主管单位信息
名 称: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127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739-3602323
2.咨询单位信息
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2803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739-5502358、18692266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739-360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