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新邵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人才房项目的公告》的通知
  • 来源: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者: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更新时间: 2025-09-02 11:14
来源: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 2025-09-02 11:14


新建发〔2025〕35号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新邵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人才房项目的公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新邵经济开发区: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新邵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人才房项目的公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新邵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人才房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湘建保〔2022〕2号)、《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保函〔2024〕83号)、《关于补充申报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通知、《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2〕18号)、《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及人才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函〔202530)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人才房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房源项目条件

(一)所在区域为新邵县酿溪镇范围内,区位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二)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查封;保交楼中未出售产权清晰无纠纷的商品房;

(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3平方米。

二、意向企业提供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如由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另需提供房地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与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手续材料。用地、规划、建设等项目前期资料和预售许可证;

(四)房源相关资料。楼盘表、商品房价格备案表、户型图和实景照片;

(五)其他资料。申请纳入收购房源的报告、项目基本情况、房源装修情况、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源抵押查封情况。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房地产企业公章。

三、收购房源主体

本次收购房源主体为新邵县八洲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收购房源价格

本次收购用作配租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存量商品房房源价格,由收购房源主体委托第三方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但价格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

五、意向申报事项

凡有意向参与征集收购的房地产企业需将资料于2025年9月15日前送达新邵县八洲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部门:新邵县八洲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邵县酿溪镇新涟街1号3楼302

人:陈志欧

联系电话:13307392528。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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