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23家社会组织:
在2025年组织的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中,新邵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新邵县海外联谊会、新邵县教育学会、新邵县光彩事业促进会、新邵县老年人体育协会、新邵县寸石镇石材行业协会、新邵县太极拳协会、新邵县高铁北站志愿者协会、新邵县桃园公益志愿者协会、新邵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新邵县鑫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新邵县大新镇大东幼儿园、新邵博诚医院、新邵县新田铺镇小天使幼儿园、新邵县坪上镇博才幼儿园、新邵县小塘镇柏水幼儿园、新邵县日丹金银花科技中心、新邵县酿溪镇东南幼儿园、新邵县酿溪镇大乐园幼儿园、新邵县坪上镇晓蕾幼儿园等20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等1家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新邵县中老年歌舞协会、新邵县颜岭水库灌区用水者协会等2家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之规定,现对以上社会组织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
一、整改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12月1日
二、整改内容:
(一)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说明未按期接受年检、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原因,报送书面整改方案。
(二)加强对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学习。
1.社会团体认真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
2.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三)对照检查《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执行情况。
(五)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情况。
三、整改要求:
请各社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自收到本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工作方案,整改结束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报告均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我局将组织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对审查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3600022
新邵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