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长——朱有志
  • 来源:政府网站管理人员
  • 作者:新邵
  • 更新时间: 2014-10-16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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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有志,1953年2月生,潭府乡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会专家,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71年参加工作。在湘潭工学院(现湖南科技大学)工作期间历任马列教研室哲学教研组组长、社会科学部马列教研室主任、社会科学部副主任、经济系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经济贸易与人文科学系主任、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1999年6月调任常德师范学院(现湖南文理学院)院长。2001年7月,调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兼任湖南省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南省宏观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湘潭大学经济哲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导师等职。主要从事经济哲学、农业经济、区域经济、社会科学管理研究,提出“制度效用有限论”、“关系确证属性论”、“经济道德层次论”、“经济道德空间论”和“经济道德网体论”;倡导“管理阶段论”,构建了“农业产业空间转移论”,并认定农村包围城市是当代中国经济建设之路。他是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建构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理论系统的首倡者之一。支持和参与国家社科规划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8项。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学动态》、《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工业经济》等国家级刊物及其他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等转载、摘要30余篇。独著《先秦诸子经济哲学思想研究》,主著和合著《农业产业空间转移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遇到的五大理论问题》等5部,主编《西方经济学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湖南小康研究报告》等6部。近年《“三个代表”的哲学基础》获湖南省2003年度“五个一工程”理论文章奖,《“三个代表”的哲学基础》和《经济道德层次论》获湖南省第七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他爱好诗词书法,2004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其诗词书法《诗书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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