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2023-2033年封山育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2023-2033年封山育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XSDR-2023-01005
索引号: 4305220007/2023-41457 发文编号: 新政办发〔2023〕21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新邵县
发文日期: 2023-09-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08 有效期: 五年

XSDR-2023-01005

新政办发202321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邵县2023-2033年封山育林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新邵县2023-2033年封山育林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8  

新邵县2023-2033年封山育林工作方案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新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实施封山育林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打造“绿色新邵、生态新邵、美丽新邵”。

二、工作目标

以加快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力争到2033年,全县林地保有量保持在156万亩以上,森林保有量保持在152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48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实施时间:2023年至2033年。

四、工作步骤

全县封山育林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前期已完成组织筹备阶段、宣传发动阶段。目前正是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33年6月2013年以来通过开展封山育林工作,全县林地保有量达到158万亩,森林保有量达到143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47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7.98%。按全县统一部署继续扎实开展封山育林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乡镇、各国有林场制定本辖区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村选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全面落实封山育林区域,设立封山育林标示标牌;制定封山育林村规民约,并在主要道路、人口集散地张榜公布;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违反封山育林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封山育林工作。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封山育林日常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履责。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成立封山育林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县里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封山育林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封山育林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本辖区封山育林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县领导包乡镇国有林场、乡镇国有林场领导包片工区、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加大封山育林工作的经费投入,县、乡镇财政要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封山育林工作。完善封山育林联合执法和沟通协作机制,加大封山育林期间对林业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考核办等单位,牵头组织对各乡镇、各国有林场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封山育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的年度绩效文明考核评估内容。对封山育林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封山育林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文件解读:【文字】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新邵县2023-2033年封山育林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图文】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新邵县2023-2033年封山育林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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