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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XSDR-2025-01001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新政办发〔2025〕1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新政办发〔2025〕1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邵县2025年房地产促销期间购房
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市属以上有关单位:
《新邵县2025年房地产促销期间购房优惠政策》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新邵县2025年房地产促销期间购房优惠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25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我县举行房地产促销活动。活动期间优惠政策参照邵市政办发〔2024〕12号执行,其中购买住宅契税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2025年1月20日至2月28日购买参与单位新建商品房的(含保交房项目库存网签到政府平台公司的新建商品房),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对购房人予以全额补贴。
(二)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购房人在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住宅网签价不低于县区成本控制价,下同)五年内不出售转让的,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3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县财政部门对购房人予以契税补贴,补贴金额为缴纳契税税额的50%。
(三)购房人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在网签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契税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到2025年6月30日止。
相关文件下载:新政办发1关于印发《新邵县2025年房地产促销期间购房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