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村村响”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17-11-07 15:25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17-11-07 15:25

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村村响”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新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               

政府采购编号: 新邵财采计[2017]000121                   

委托代理编号: XSXN-[2017]084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10


目录

第一章  协商通知

第二章  协商须知

协商须知前附表

协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协商采购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协商通知

                             :

新邵县“村村响”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

1、请你单位从2017年10月23日起至 2017 年10 月 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 17:30(北京时间)到新邵县政府采购办后栋二楼,持协商通知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领取或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1031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七楼开标室

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4、你单位收到协商通知后,请于 2017 年 10  月31日18:00分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9-3663031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柳女士                    

电    话:0739-366855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冈市都梁路支行                             

开户名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账号:6028 6535 9490  


第二章 协商须知

协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一章第1.1项

采购项目

新邵县“村村响”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章第2.1项

采购人

新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           

第一章第2.2项

采购代理机构

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第3.1项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止):

A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 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C 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D  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注:在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核查中标候选供应商,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行贿犯罪档案:人民检察院书面证明;

(3)本次采购活动公告发布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二)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章第5.1项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一章10.4项

采购项目预算

80万元整

第一章第12.1项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数额为陆仟整(¥16000.00元)。

注: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1031日上午9:30之前以非现金形式交纳。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冈市都梁路支行

开户名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账号:6028 6535 9490

响应文件有效期

30 天( 日历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20171031930整

第一章第14.1项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一章第17.1项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新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七楼开标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一章第25.1项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邵阳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8080/portal_city.jsp?areaCode=sys#

第一章第27.3项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元

七、其他规定

第一章第29.1项

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第一章第30.1项

其他规定

1、有融资需求的,可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2、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协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采购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授权委托

4.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采购进口产品

5.1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5.2本章第5.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6.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一章 协商通知

第二章 协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7.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8.一般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协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

(7)产品成本测算表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报价

10.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0.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0.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2.保证金

12.1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协商须知前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3.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2.2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2.3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4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除本章第12.1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

14.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4.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

14.4 在协商过程中,应采购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 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 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协商地址。

五、协商采购

18.协商程

18.1协商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

19.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9.1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采购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0.3供应商应按采购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协商

21.1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21.2协商采购需求,采购小组可以组织多轮协商。在每一轮协商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资料。

21.3商定价格,供应商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项目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双方可按供应商价格清单及说明协商价格,并以供应商近期其他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作为价格协商参考依据。

2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

21.5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推荐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23.协商终止

23.1 协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协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3.2 采购小组应将协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

24.保密要求

24.1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25.成交信息的公布

25.1 协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6.询问

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

27.成交通知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协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7.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27.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28.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

七、其他规定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9.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0.其他规定

3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17]000121

采购人:新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村村响”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17]000121

     委托代理编号: XSXN-[2017]084                       

(3)项目内容:“村村响”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设备交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期满一次性无息付清。验收不合格不支付任何款项,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质保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采购人执  一 份,供应商执 一  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合同备案:新邵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村村响”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清单及技术规格: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RDS数字寻址收扩机

800

一、基本要求
1、全金属防水设计,表面防锈防腐处理,可长期在户外工作;
2、采用无线遥控器远程升级和配置参数,其操作不受现场环境影响,可极大提升现场施工及维护效率;
3、硬件音频解码,高音质数字功放芯片,音质达到CD级。
二、主要功能
1、具备接收县//村级无线调频广播发射机的调频广播信号;
2、采用可寻址全数据解码(RDS)技术,无频率漂移和邻频干扰;
3、寻址器件可以接受上级或再上级的远程控制,可以实现任意编码,具有广播断电
自动恢复功能;
4、可采用无线遥控器远程升级和参数配置;
5、具有广播断电自动恢复功能(可在断电情况下保存所有设置,供电恢复后自动恢复
正常广播);
6、支持远程频率和音量调整;
7、具有工程施工启动/停止自动搜索发射机频率的功能;
8、具有电源、工作状态异常、调频搜索、RDS信号接收等工作状态指示;
9、具有过热、过压和过载保护措施。
三、主要技术指标
1、工作频率:65MHz108MHz
2、输出功率:50W/8Ω;
3、频率响应:100Hz16kHz
4
、信噪比:≥70dB

5、失真度:<10%
6、音量调节范围:≥78dB
7、电源电压:AC 220V(±20%/50Hz

号角喇叭

800

25W,全天候防水,金属外观。

抱箍

800

一体式定制

三、供货范围:新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指定地点

四、服务措施及进度

根据新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提供的指定地点,组织4个技术人员分两组进行安装,预计完成时间为期50天,如果遇到雷雨天气则时间顺延。力争在2017年12 月底以前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 验收标准: 按照《湖南省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和验收规范(试行)》及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开展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验收工作的函”的要求验收。

2、验收内容:  竣工验收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技术方案所规划的建设目标达成和使用情况;二是工程建设技术质量,重点包括各个广播点的工程施工和终端质量的竣工文件等项目。

3、验收程序:  根据《湖南省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和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完成“村村响”工程竣工验收步骤为:一是各个广播点村干部的签字;二是由新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进行抽查验收。

4、验收合格标准:被抽查的广播点播放、接收数据正常,安装合格,则视为合格。

六、售后服务的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故障响应:出现故障需2小时内响应,电话与故障点进行沟通,72小时内排除故障。

3、终端质量: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七、质量保证期: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壹年,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维护、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八、付款方式:设备交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期满一次性无息付清。验收不合格不支付任何款项,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质保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它:

1、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开封的设备,货物到达后由甲方现场开箱检查;

2设备所实现的目的和功能要符合采购人所需要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

一、协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保证金

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

   附件5:技术指标说明(服务类适用)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6:报价文件(服务类项目适用)

七、产品成本测算表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最后报价


一、协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协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协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金

1、提供付款转账复印件。

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

附件3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系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单一来源协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          省            市

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章):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日期:            

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协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四、货物说明或施工组织设计或服务方案

附件5

技术指标说明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品目分类)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

备  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6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1

合同包号

2

项目名称

3

服务要求

4

数量

5

单价

6

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7

备  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目代码

商品编码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
机构代码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包合计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                     

说明: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必须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商品编码是指标准版商品条码(EAN-13码)品牌和制造厂商指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商的组织机构代码。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

成本测算表

说明:货物类项目按“附件9提供产品成本测算表及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提供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附件7

产品成本测算表(供应商为制造商填写)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生产产品

1

一、产品生产成本

2

1、直接材料

3

2、辅助材料

4

3、燃料(动能)

5

4、工人工资

6

5、工资附加

7

6、制造费用

8

合计

9

二、管理费用

10

1工资、福利费用

11

2、保险费用

12

3、办公费用

13

4、其他应交税费

14

合计

15

三、财务费用

16

四、销售费用

17

五、运输费用

18

六、销售税金

19

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至18项

说明:1、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

2、随本表提供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产品成本测算表(供应商为代理商填写)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生产产品

1

一、进货成本

2

1、商品进价

3

2、运输费用

4

3、税金

5

4、保险

6

5、仓储费用

7

6、维保费用

8

合计

9

二、管理费用

10

1工资、福利费用

11

2、保险费用

12

3、办公费用

13

4、其他应交税费

14

合计

15

三、财务费用

16

四、销售费用

17

五、运输费用

18

六、销售税金

19

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至18项

说明:1、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

2、随本表提供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信用核查纪录查询截图附后。

、最后报价

说明:最后报价按第二章协商须知第21条规定,格式按附件6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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