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压“放”、加强“管”、加力“服”的指示要求,聚焦激发市场活力、赋能基层创新,利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攻坚行动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务局对省本级行政权力组织开展了新一轮调整工作。
二、调整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1〕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新增9项。
新增的9项行政权力,主要聚焦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和安全领域,9项中有7项涉及食品和粮食安全,体现了为人民行政、对人民负责的宗旨意识。调整依据是去年以来新设立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事项调整的承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等事项清单目录,纳入湖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要求编制办事指南,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外公示。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承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防止工作缺位,确保承接有力有序。对于新增(承接)的事项要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