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审议稿)
2、邵阳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规范填报等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本通知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湖南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层面216项),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层面9项)。
2、本通知行文发布后,与本通知有冲突或者描述不一致的县级层面的行政许可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三、梳理新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程序
1、比对省、市许可事项清单县级层面实施的事项,再与2022年版校对,初步形成新邵县许可事项清单(审议稿)
2、各单位认领,一把手审核确认,签字盖章。
3、县司法局审核。
4、形成初稿,报县人民政府。
四、<清单》修订情况
调整修订后的2023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总计225项,相较于2022版255项,减少30项。减少的30项均为省级清单调整增加县级实施权限,但市局没有具体下放到县级实施。
五、《通知》要求
将全县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六、政策解读联系人
刘利能 新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0739-3606418
相关文件: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