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规定,县司法局对新邵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必要性
(一)政策依据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因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过5年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标注“暂行”、“试行”和部署阶段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政府规范性文件体系是一个动态管理模式,通过文件清理工作予以调整更新。
(二)现实需求
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时动态调整,合法有效。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过程
(一)摸清底数。本次清理2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2个部门。
(二)发送清理通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收集并审核评估意见。县司法局对已经收集的清理评估意见结合对应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我们与起草单位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文件的清理工作切合实际,精准有效。
(四)形成决定。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形成本次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
三、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的主要内容
失效文件:《关于印发<新邵县居民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办法(2018-2020)>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34号)、《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规范性文件。因文件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解读人:石谷泓
办公电话:0739-3663130
新邵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