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政府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政府决算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
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分乡镇)
7、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9、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12、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分乡镇表
13、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1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6、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7、对下安排转移支付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表
18、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1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四、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五、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说明
六、政府决算人大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一部分 2022年度政府决算报告
(政府决算报告草案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2年度政府决算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分项目)
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分乡镇)
7、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9、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12、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分乡镇表
13、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1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6、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7、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表
18、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1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政府决算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2022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24697万元,其中:本级地方收入88147万元,上级补助432763万元,上年结转5177万元,调入资金65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209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24697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3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35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550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540万元,收支平衡。
收入决算有关具体情况:全县财税部门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推进财源建设,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冲击和房地产降温等因素影响,规范有序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实现高质量增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13211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829万元,比上年减少528万元,下降0.52%。全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31283万元,比上年增加2393万元,增长8.28%,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35.49%,比上年下降0.42个百分点。
支出决算有关具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304万元,比上年增加5711万元,增长1.14%,“三保”、疫情防控、社会保障和就业、乡村振兴、教育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40万元,下降1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03万元,增长22.85%;教育支出98026万元,增长1.07%;节能环保支出7782万元,增长24.69%;城乡社区支出21775万元,增长44.20%;农林水事务支出73377,增长0.25%;交通运输支出18969万元,增长7.85%。
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2022年上级各类补助资金432763万元。一是税收返还56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74934万元,增长16.94%。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618万元,与上年持平;均衡性转移支付101680万元,增长17.5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9566万元,增长8.14%,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58万元,下降10.00%;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692万元,增长14.50%;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4433万元,下降4.25%;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80万元,与上年持平;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352万元,下降21.89%;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0023万元,增长5.38%。三是专项转移支付52229万元,增长29.28%。其中:科学技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52万元,增长149.48%;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87万元,增长465.38%;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35万元,增长90.64%;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250万元,增长40.42%;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745万元,增长50.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283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357万元,比上年下降65.71%;上级补助767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8100万元,上年结转21482万元,收入合计120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831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结转下年29219万元,支出合计12010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上年结转24万元,收入合计3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出支出33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8万元,支出合计368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045万元,支出5773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3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2772万元。分险种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717万元,支出19907万元,滚存结余742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101万元,支出36738万元,滚存结余626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27万元,支出1090万元,滚存结余2218万元。
(五)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432763万元,比上年增长66141万元,增长18.04%。其中:
1、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56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含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3222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5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420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807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1146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374934万元,比上年增加54311万元,增长16.94%,主要是增加了均衡性财力和部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中央直达资金。其中:
(1)体制补助收入1618万元,与上年持平;
(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1680万元,比上年增加15159万元,增长17.52%;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9566万元,比上年增加2978万元,增长8.14%,主要是上级增加了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
(4)结算补助2426万元,比上年减少109万元,下降4.30%;
(5)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58万元,比上年减少62万元,下降10.00%;
(6)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215万元,与上年持平;
(7)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692万元,比上年增加341万元,增长14.50%,主要是增加了制种大县奖励资金;
(8)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061万元,比上年增加1367万元,增长24.01%;
(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4433万元,比上年减少640万元,下降4.25%;
(10)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80万元,与上年持平;
(1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352万元,比上年减少3182万元,下降21.89%;
(12)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78万元,比上年增加202万元,增长13.69%;
(13)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998万元,比上年减少792万元,下降2.66%;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33万元,比上年增加482万元,增长64.18%;
(15)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8569万元,比上年增加1488万元,增长4.01%,
(16)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8122万元,比上年减少326万元,下降0.67%;
(17)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48万元,比上年减少424万元,下降43.62%,
(18)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721万元,比上年增加5284万元,增长19.99%;
(19)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084万元,比上年增加3415万元,增长93.08%;
(20)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27万元,比上年减少1809万元,下降57.68%;
(21)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2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7.95%;
(2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78万元,比上年减少560万元,下降19.73%。
3、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52229万元,比上年增加11830万元,增长29.28%。
主要是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灾害防治等较上年增加了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万元,比上年减少2486万元,下降74.70%;
(2)公共安全支出63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40.00%;
(3)教育支出1289万元,减少780万元,下降37.70%,主要是上级减少了教育系统建设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1452万元,增加870万元,增长149.48%;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6万元,减少305万元,下降46.1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7万元,比上年增加2541万元,增长465.38%;
(7)卫生健康支出835万元,比上年增加397万元,增长90.64%;
(8)节能环保支出13250万元,比上年增加3814万元,增长40.42%;
(9)城乡社区支出242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增长272.31%;
(10)农林水支出14745万元,比上年增加4924万元,增长50.14%,
(11)交通运输支出2232万元,比上年增加1304万元,增长140.52%;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74万元,比上年减少729万元,下降45.48%;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2万元,比上年增加438万元,增长204.67%;
(14)金融支出25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降低30.56%;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万元,增长154.94%;
(16)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7万元,降低46.01%;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8.00%;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10万元;比上年增加529万元,增长67.73%。
(19)其他收入7222万元,比上年增加2036万元,增长39.26%。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2年上级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5069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2357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3421万元。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5067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2334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83421万元,控制在上级核定限额以内。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2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金额15019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金额9209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6600万元,再融资债券7549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额58100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55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5502万元(为再融资债券)。地方政府债务付息167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1127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5515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6600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公路建设6607万元,义务学校建设5659万元,生态环境治理9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60万元,乡村雪亮工程建设422万元。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我县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了“事前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已成为新邵预算绩效管理新常态,我们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方式,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让预算绩效管理由被动应付、盲目接受转变为主动推进、自觉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
2022年4月,财政局出台了《新邵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计分指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2022年5月,正式印发《新邵县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更加有力地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构建完整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章可循。
(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1、在2022年的预算绩效开展过程中,县财政局下发了《新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2年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绩[2021]198号)》就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公开予以指导和落实。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全县151个部门预算单位都申报了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我们对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一一仔细审核,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让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逐步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于今年真正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一同布置、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
2、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全县各预算单位完成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且,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将绩效自评报告和2021年部门决算在政府网站专栏一同公开。
3、自评结束后,为全面掌握2021年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选择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6个单位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评价。
4、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价。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Y032及X038长冲铺至柏水重要县乡道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发改局概算评审及项目申报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安保专项、市第29届中小学生田径会专项、非洲猪瘟专项、双季稻扩面种植补贴、科技三项费等十笔专项经费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
县审计局对我县第三方绩效评价的情况进行审计,并对绩效评价不到位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公开评价结果。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2022年,各预算单位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同决算一起在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县财政局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二是注重评价结果的应用。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2021年部分项目资金进行独立客观的绩效评价,对于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于个别项目未做规划的闲置资金,建议预算收回另作安排,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县审计局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如有异议,向财政预算提出并建议整改。
(四)多方式培训,提升绩效管理队伍素质
2022年8月16日至20日,县财政局组织乡镇全体财政干部、代管办人员、审计站人员及财政局40岁以下事业人员开展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财政体制、财政制度、地方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基层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9月26日晚上,利用“星期一夜校”的时间,绩效管理股股长为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讲解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操作实务,提升绩效管理队伍素质。
(五)精心谋划,全县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处置行动有序开展
根据《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湘政办函〔2022〕24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22〕23号)文件精神,我县精心谋划,强化组织,全力推进,保障了清查处置全县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细致、有力有序开展。
通过整理和归集,形成了第一批国有资产处置清单,共计12处,预计处置收益可达1100万余元。到目前为止,已取得收益共计25,976.15万元,其中:处置园区土地8794万元;门面租金收益342.05万元;公共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收益16,5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收益340.1万元。预计到年底国有资产处置还可取得收益2000万元左右。
四、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18万元的121.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7万元,公务接待费251万元,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7万元,增长13.68%。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5万元,增长8.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12万元,增长22.43%;公务接待费减少30万元,下降10.68%;“三公”经费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原因需要购置车辆而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今后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控制相关开支,确保只减不增。
五、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初步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了“事前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已成为新邵预算绩效管理新常态。2022年对县本级部分项目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1、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
2022年4月,财政局出台了《新邵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计分指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2、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2022年5月,正式印发《新邵县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更加有力地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构建完整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章可循。
3、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在2022年的预算绩效开展过程中,县财政局下发了《新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2年绩效目标的通知(新财绩[2021]198号)》就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公开予以指导和落实。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全县151个部门预算单位都申报了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我们对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一一仔细审核,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让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逐步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于今年真正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一同布置、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
4、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全县各预算单位完成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且,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将绩效自评报告和2021年部门决算在政府网站专栏一同公开。
5、自评结束后,为全面掌握2021年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选择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6个单位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评价。
6、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价。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Y032及X038长冲铺至柏水重要县乡道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发改局概算评审及项目申报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安保专项、市第29届中小学生田径会专项、非洲猪瘟专项、双季稻扩面种植补贴、科技三项费等十笔专项经费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
县审计局对我县第三方绩效评价的情况进行审计,并对绩效评价不到位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公开评价结果。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2022年,各预算单位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同决算一起在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县财政局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二是注重评价结果的应用。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2021年部分项目资金进行独立客观的绩效评价,对于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于个别项目未做规划的闲置资金,建议预算收回另作安排,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县审计局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如有异议,向财政预算提出并建议整改。
8、精心谋划,全县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处置行动有序开展
根据《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湘政办函〔2022〕24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22〕23号)文件精神,我县精心谋划,强化组织,全力推进,保障了清查处置全县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细致、有力有序开展。
通过整理和归集,形成了第一批国有资产处置清单,共计12处,预计处置收益可达1100万余元。到目前为止,已取得收益共计25,976.15万元,其中:处置园区土地8794万元;门面租金收益342.05万元;公共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收益16,5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收益340.1万元。预计到年底国有资产处置还可取得收益2000万元左右。
六、政府决算人大常务委员会公报
附件1:新邵县2022年政府决算报告
附件2:新邵县2022年政府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