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市属以上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168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政府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明电〔2011〕53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迎接省、市督查组10月份的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镇乡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使用正版软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41号)要求,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自觉抵制盗版软件。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各镇乡、各单位要对属于本单位固定资产且正在使用的计算机数量、种类(笔记本、普通电脑、服务器)、基本配置、用途以及单位计算机安装使用软件的情况逐台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是否取得合法授权。其中:操作系统软件,2006年以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各类品牌机带有XP或其它操作系统恢复安装盘的视为正版,2006年以前购买的须提供使用正版软件协议书、授权书,否则视为盗版;办公软件为购买微软office、金山office等有正版软件协议书、授权书的视为正版,否则视为盗版;杀毒软件为购买或从杀毒软件公司官方网站下载的免费版的具有协议书、授权书的视为正版。
三、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各镇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自查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对自查情况要认真按照《单位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台账》(附件1)和《计算机软件安装自查表》(附件2)要求填写,并将《单位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台账》和《计算机软件安装自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10月15日前报送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其中各学校、医院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汇总报送,其他各正科级单位要负责汇总报送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二级机构的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联系人:邓中明,联系电话:0739-3600402,电子邮箱:hnxinshao@sina.com。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表格和资料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