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新邵县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
新邵县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县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实现“两个确保”:确保我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国和省、县两会期间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姚荣生任指挥长,县政府办、财政、发改、公安、安监、住建、规划、质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教育、民政、旅游、人防、卫生、文广新、工商、城管、市管中心、供销、粮食、消防、烟草、商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胡国萍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组织实施。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镇乡各部门要在本地本部门监管的行业、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春节之前,镇乡人民政府要督促所辖行政村、居委会完成网格化排查;县消防大队、镇乡派出所要对公安部明确的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县安监局要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场所尤其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场所,县市管中心要对监管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县住建局要对建设工程工地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县教育局要对学校和幼儿园、县民政局要对敬(养)老院和福利院,县旅游局要对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县人防办要对人防地下工程,县卫生局要对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等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县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对生产、销售领域的消防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县商务、供销、粮食、烟草、石化、石油等单位要对本行业进行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县公安、住建、规划、城管等单位要针对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易燃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县公安、工商、质监等单位要组织联合开展家用取暖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治理。
(二)集中开展非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县公安、城管、国土、规划、住建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非法违法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对未依法取得规划或施工许可的,要全部登记造册,由县城管、规划或住建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依法查处;对已取得规划或施工许可但未经消防行政审批的,由县消防大队依法查处;对未依法取得规划或施工许可的违章建(构)筑物,存在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道、妨碍灭火救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清除或拆除。
(三)全力推进镇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湖南省乡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湘公通〔2012〕78号)要求,各镇乡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重新明确网格划分并大力开展网格化排查,确保1月份完成40%、2月份完成20%、3月份完成40%。各镇乡、村(居)委会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网格力量对网格内小单位小场所、居民楼栋消防安全全部排查一遍。县消防大队要积极组织对城乡结合部的网格化排查,尤其是未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监管范围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临时仓储场所、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建筑和火灾危险性较高的小型生产加工企业,要逐一登记造册,采取有效措施强力进行整治。
(四)推广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控制室分类达标创建活动。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行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推动落实《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推进消防控制室分类达标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分类达标创建标准》,完成不少于20%的消防控制室分类达标创建试点工作。
(五)突出抓好重大节会消防安全保卫。全国和省、县两会及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县消防大队及镇乡派出所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涉会场所、节日庆典活动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灯会、庙会等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节日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行动”。县消防大队要严格执勤备战,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安排消防车辆和人员对重大庆典活动实施现场执勤和蹲点保卫。重大节会活动期间,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专人看护等防护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集中部署冬春季节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火患大曝光大整治”“消防采访行”“消防标语大征集”3大媒体宣传活动。围绕消防宣传“五进”,开展“平安度假期”消防教育、“温暖度新春”消防关爱、“快乐新年颂”消防宣传、“公益服务行”消防宣传4大活动。同时,各镇乡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充分利用本地广播、电视台、网站、报刊等媒介,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要求,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重点宣传和提示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取暖等知识。全县所有消防队站要组织向社会开放,发动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七)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培训。县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要利用培训平台资源,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县委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到阳光消防培训学校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清查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加强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和指导,确保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八)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实地熟悉、疏散救生和实兵实装演练。要结合重大节庆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特点,组织官兵深入辖区重点单位、节庆活动举办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和两会涉会场所进行实地熟悉演练,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发挥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作用,经常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县公安、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部门要加强灭火救援行动的协作配合。县消防大队要组织对现有市政消火栓、人工消防水源进行摸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并在春节前对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领导和指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乡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面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战役,在全县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局面。
(二)加强督促检查。战役期间,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的方式,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疫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及时反馈总结。战役期间,各镇乡、县直各有关部门每月25日前要向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县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镇乡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上报书面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