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5-06-26 11:29
来源: 更新时间: 2015-06-26 11:29

  新政办发〔2015〕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邵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新邵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5年汛期(5-9月)总降水量正常略少,降水趋势为前多后少。汛期有3个雨水相对集中期,分别出现在:5月下旬,6月中旬,6月下旬末至7月上旬初。汛期局部有洪涝,山区须注意防范短时暴雨或大暴雨引起的局地山洪灾害。雨季结束在7月中旬初期,较常年要迟。

  二、201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主要发灾区域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和有关资料反映,结合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分析,坪上、寸石、潭溪、潭府、太芝庙、陈家坊、龙溪铺、巨口铺、大新、迎光、新田铺等乡镇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高发地区。新龙矿业、高家坳金矿、新邵煤矿、龙十煤业等矿山极易发生因采矿诱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矿渣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G207、S217等公路沿线要预防山体滑坡、崩塌灾害。河堤、水库要严防管涌。同时,要严防各类建设工地因不规范施工而造成地质灾害事故。

  (二)主要发灾时段预测

  主要发灾时段为5-9月,其中5月上旬至7月下旬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是导致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在强降水时期,特别是小时降雨量达到20毫米时要加强预警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1.矿山:矿山企业违反开采规程,短期无序、肆意掠夺性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地面塌陷;造成山体陡坡,形成山体滑坡和崩塌。

  2.坡脚开挖、切坡建房:破坏山体原始应力平衡,当汛期来后,雨水渗透到坡体内,造成坡体下滑。

  3.因地质构造因素,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多。

  三、防灾措施

  我县每年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严重地质灾害区(点)(见附表)。针对我县实际,今年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深入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杜绝人为责任事故发生。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各种知识,重点宣传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危险性,普及汛期灾害防治的基本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增强自我防灾能力。

  (二)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公安、安监、民政、卫生、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通信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乡镇长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把防治地质灾害、减少灾害损失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相应的防灾方案,落实专人专点监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树立有备无患意识,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确保防灾抢险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隐患巡查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努力防止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出现险情时,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做好人员迁避、紧急疏散、应急抢险和灾情速报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要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区(点)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特别是要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动态监测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三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联络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五)加强采矿活动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严禁乱采滥伐,防止水土流失。严格按照《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认真执行新办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大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力度,有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切实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加大投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各乡镇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演练、灾变险情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处理及治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争取国家投资,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6418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