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2016年上半年治超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 来源:
  • 作者:程黎
  • 更新时间: 2016-09-20 17:31
来源: 更新时间: 2016-09-20 17:31

  新政办函〔2016〕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邵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新政办函〔2016〕69号)要求,2016年7月11日至22日,县治超办牵头,组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公路局、县公路超限检测站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有关单位今年上半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班子换届和机构改革人事异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本单位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治超工作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换人不换档。如酿溪镇、龙溪铺镇、坪上镇、大新镇、巨口铺镇、太芝庙镇、小塘镇、寸石镇新任分管负责人进入角色较快,治超工作业务方面掌握比较到位。潭溪镇等乡镇进一步配强了治超工作队伍力量,细化分解了治超工作任务,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带片包干。新田铺镇、巨口铺镇、龙溪铺镇、雀塘镇、潭府乡、小塘镇等乡镇在去年工作队伍的基础上,将安监站、国土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负责人纳入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多部门联合治超。

    (二)资金投入加大。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大部分实行治超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了治超工作的正常运转。除个别乡镇实行治超工作经费实报实销外,大部分乡镇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少数乡镇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经费预算,比如寸石镇治超经费从去年5万元增加到了10万元。

    (三)宣传氛围浓厚。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治超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了推进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在全县治超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传达贯彻了本次会议精神。如潭溪镇还召集各企业主和货运司机召开了治超工作推进会和治超工作座谈会;坪上镇举办了源头企业、货源司机的治超工作业务培训班;酿溪镇召开了所有镇村干部治超工作推进会。所有乡镇都悬挂了宣传横幅、发放了宣传资料、张贴了宣传标语。其中,寸石镇今年在G207沿线设置了16块永久性醒目宣传标牌;潭溪镇将治超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制作成广播光盘,利用村村通广播经常性进行播放;酿溪镇、龙溪铺镇、雀塘镇、潭府乡出动了宣传车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坪上镇发放了《致广大企业主、车主的一封信》;县安监局开设了“新邵非煤”公众号,将治超工作作为重点信息进行发布,并制作了宣传图片用于日常警示;新田铺治超检测站开展了“路政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县城管局在《新邵信息》开辟了“新邵渣土管理专栏”。

    (四)严格依法打击。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和要求,均制定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出台了一系列治超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本辖区本单位范围内路面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如潭溪镇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扣押了非法运营车辆3台,并当场予以处罚到位;坪上镇开展集中行动3次,查处超载车辆8辆,超限车辆劝返50余台次;寸石镇开展了“货运车辆超载、未加盖篷布及货物遗洒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潭府乡开展了“打击短途超载”专项行动;县安监局对违反规定标准装载货物超过3次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时下发了督查指令,责令违规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县水利局关停了塘口采沙场等5家违规企业;县运管所坚持每月1次明查暗访,对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县城管局查扣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50台次,对渣土运输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

    (五)源头治理得到加强。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治超工作源头治理职责分工,与各源头企业签订了责任状和承诺书,开展了日常巡查,建立了巡查台账。如潭溪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多次深入源头企业进行巡查,采取工作组经费包干制对源头企业进行分类监管;雀塘镇每村聘请了一名源头治理信息员,开展经常性巡查,并对源头企业进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及时将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潭府乡对存在问题的红鑫采石场下发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3个月内整改到位后方能恢复生产运营;坪上镇对所有采石场、砖厂、重点工程项目部下发了工作通知,明确了治超工作人员和源头企业职责;寸石镇坚持每周巡查制度,并详细做好了巡查记录和台账;酿溪镇对部分村庄要道设置了限高限宽设施,建立了村村有治超信息员制度;龙溪铺镇制定了源头治理应急预案,对各源头企业监管责任进行了分解;县城管局在城区入口和主干道设立了6个临时检查点,劝返超限超载车辆80余台次;县林业局对林场治超工作进行了2次业务培训,规范了林木装载要求;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各源头企业计量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测,巡查了所有汽车修理厂;县水利局重点对石马江流域河道采沙场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关停了5家采沙场;县安监局专门举办了源头企业治超工作业务培训班;县运管所下发了《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告知书》,摸清了源头企业底子。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宣传报道不力。到目前为止,新田铺镇、迎光乡、龙溪铺镇、太芝庙镇、严塘镇、酿溪镇、雀塘镇等乡镇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发表1篇有关治超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少数单位治超工作落实不力。一是工作衔接不够。少数乡镇换届后治超工作推动不力,分管负责人对治超工作业务不熟,导致工作进展目前滞后。二是内业资料不完整。如迎光乡2016年巡查台账等资料仅将2015年相关资料的时间进行了修改,而具体内容并未更新。三是个别单位工作相对滞后。如县交警大队在督查时没有相关资料。

  (三)源头企业仍存在超载超限现象。部分源头企业存在登记台账和出货单不相符的现象,登记台账没有超限超载记录,但出货单存在超载现象。如新田铺镇吉星采石场和毛力冲采石场、严塘镇旭东采石场等。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对治超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到有专人负责、有专项经费、有专项行动、有专门计划。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宣传治超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治超工作的知晓、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巩固治超工作成果,特别是要在主流媒体上,加大对治超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信息共享,进一步落实联查联处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各乡镇要坚持源头企业巡查制度和驻守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一企一干部一监管一台账。对存在问题的源头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控和整治,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出。

  (五)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卸载、顶格处罚、割马槽车三项措施,继续将超过55吨车辆与“马槽车”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顶格处罚,防止反弹。继续从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在认真总结治超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和困难,实现常态化治超工作。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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