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房地产管理 | 二级事项 |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