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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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经营许可(新设) 事项名称: 小餐饮经营许可(新设)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申请条件: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较少、经营条件简单,经营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下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面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场所的使用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面积等。 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排放、防蝇、防尘、防鼠、防虫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各功能区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具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或者有符合规定的消毒措施; (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外网申报入口: 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登录 网址:http://222.240.225.75:8004/bsdt/ 办理材料: 1、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小餐饮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 4、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小餐饮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承诺书 7、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办理地点: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机构: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酿溪监管所: 0739-3663033 严塘监管所: 0739-3618769 陈家坊监管所: 0739-3690259 新田铺监管所: 0739-3620207 坪上监管所: 0739-3670088 寸石监管所: 0739-3636379 龙溪铺监管所: 0739-341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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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督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4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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