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小餐饮经营许可(延续)

 

事项名称:

小餐饮经营许可(廷续)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申请条件:

小餐饮经营者需要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办理。

 

外网申报入口

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登录

网址:http://222.240.225.75:8004/bsdt/

 

办理材料:

1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小餐饮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

3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小餐饮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承诺书

8、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办理地点: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机构: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酿溪监管所: 0739-3663033

严塘监管所: 0739-3618769

陈家坊监管所: 0739-3690259

新田铺监管所: 0739-3620207

坪上监管所: 0739-3670088

寸石监管所: 0739-3636379

龙溪铺监管所: 0739-3411687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图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督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延续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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