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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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HNPR-2022-02020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2〕397

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发改委、财政局: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现予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本次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执收单位

收费对象及范围

备注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公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

每台.次

按省政府批准文件执行

交通公路管理部门

车主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

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

 

1.道路旅客运输考试

每人.次

 

道路运管部门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考试

每人.次

 

道路运管部门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遗失补证费

每证

20

道路运管部门

申请补证者

 

船员(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考试

每人.次

交通运输部门

申请考试者

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6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

1.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水平考试

每人.次

湖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申请考试者

2.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

每人.次

湖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申请考试者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 二级事项 行业管理服务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公开主体 新邵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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