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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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6日,县水利局党组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局长黄该祥主持会议,会议不折不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政治对标、思想对标、任务对标要求,逐条梳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现将进一步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该祥任组长,陈拥军、黄林虎、禹日杰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湘辉任办公室主任,卿媛、谢聪、谢凌燕、何朝晖、石勤、李文伟、王利华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有关文件草拟、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调度推进整改、向县委巡察办衔接汇报以及资料搜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由局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整改、督促抓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分工与职责积极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就需要整改的每一个问题逐项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做到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鲜明的政治态度,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对标对本,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县委巡察反馈问题13个,目前已整改完成的13个,基本完成并需继续整改的8个,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需继续加大力度整改的5个,未启动整改和无实质性进展的无。(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履行职能职责存在偏差 1、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特别是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存在不足。 问题表现:一是2019年至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中没有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领域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内容,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思路和2021年5月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未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二是学习流程不够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按照规定的专题和环节规范学习。如: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十个专题,但仅学习了其中五个专题;2020年7-12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未按照六个环节进行学习,学习记录中只有学习内容的标题,没有组织会前学习,没有专题发言,没有进行讨论,党组书记也未作学习小结,会后无专题报告。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不够。如原个别班子成员学习记录本自学内容较少,只记录了党组会议中集体学习的内容,未发挥领导带头和领学示范作用。四是没有针对非中共党员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部分非党人员认为自己不是党员不需要下载学习强国进行学习。五是党组班子对下属二级机构理论学习督促指导较少。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列席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党组班子成员未定期到所联系的二级机构做政治理论学习专题辅导。六是对国家新颁布实施的《长江保护法》和《地下水管理条例》未及时组织全面系统学习,也未在“12·4”宪法日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干部职工对该2部法律法规知之甚少。 整改结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经完成修订并组织学习。办公室组织专人每月统计水利系统全体干部“学习强国”积分并进行排名。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股室长列席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六是由水政监察大队在“星期一夜校”上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和《地下水管理条例》,已经在今年“12·4”宪法日开展相关普法宣传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问题表现:一是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机关党委专职责任未落实。2019年至2022年,局党组年初未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年中未定期听取和分析评估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机关党委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职责范围。二是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2018年以来党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均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基础薄弱。大多数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疏于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清晰。 整改结果:落实局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听取和分析评估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机关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职责范围。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意识,明确由人事变动后的钟富春副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二级机构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培训,明确各二级机构分管责任人。 3、未建立网络和社会舆情监控机制 问题表现:未针对水利行业领域内敏感信息建立网络和社会舆情监控台账,没有及时收集和妥善处理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敏感舆情的相关信息记录。 整改结果:已建立敏感舆情台账 4、履行职责使命存在不足 问题表现:一是个别班子成员责任感不强,担当精神不够,对分管领域工作落实不实、不细,不能做到带头实干。未认真组织开展新邵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新邵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实施纲要至今尚未出台。二是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储备物资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全县水利系统水旱灾害防御储备物资管理总台账和信息化管理系统;部分应急救援储备机电设备长期未维护检测,有的外借未及时收回。 整改结果:一、已与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签订设计合同,但是设计院还未出设计成果。二、出台新邵县水利局防汛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加强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成立外借物资催回工作小组,加大外借物资催回的力度。 5、为民办实事力度不够。县水利局作为水职能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意识不够强。 问题表现:一是部分单村饮水工程未及时发挥效益。如巨口铺镇五星村6、7、8组供水水压大,水管爆裂漏水,至今没有解决,现已闲置,未发挥效益;个别单村工程的部分管道通管不通水,如龙溪铺镇长古岭村3、4、9组通管没有通水。 整改措施:一是安排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到巨口铺镇五星村现场指导,并从2022年维修养护资金安排2万元,预计9月底完工;龙溪铺镇长古岭村通管未通水问题已从2021年新邵县中央追加财政衔接推进补助资金安排资金10万元,预计9月底完工。二是按照2020年出台的《新邵县农村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落实全县304处单村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装500块三个责任人公示牌,明确专人管理。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10日前 整改结果:巨口铺镇五星村6、7组和龙溪铺镇长古岭村的饮水问题均已解决。全县安全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均已安装。 6、水利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问题表现:一是工程项目签订合同不规范。如2019-2022年水利系统74个建设工程与无资质个人签订合同,涉及金额达850多万元。其中,县水利局3个建设项目,涉及金额597133.38元;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19个建设项目,涉及金额3019933.4元;邵阳市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8个建设项目,涉及金额668658元;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个建设项目,涉及金额713654元;县下源水库管理所3个建设项目,涉及金额475970元;县尧虞塘水库管理所3个建设项目,涉及金额178749.85元;县顏岭水库管理所11个建设项目,涉及金额1627900.21元;县石马江流域管理所16个建设项目,涉及金额1222884.84元。二是工程项目变更程序不严。如下源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5月26日已完成合同工程建设任务,中标合同1665.9万元,审核完成工程量2138.4万元,变更增加469.5万元,但局党组直到2022年4月15日才开会研究变更事项,该项目变更金额较大、变更研究不及时。杨梓(孙水)河段治理工程整个项目变更金额达448万元,在施工时未履行变更程序,未按新党发〔2017〕16号文件执行,造成该项目无法及时送审。三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增加工程成本。如石马江流域蒋家冲山塘、梅子坝水库左干渠水毁修复工程于2020年2月29日签订合同,工期60天,合同价为379067元,由于该工程中蒋家冲山塘除险加固子工程未做地质勘测、设计深度不够,加上该山塘地理环境异常复杂、周边群众矛盾突出等因素,导致该子项目进行了两次施工、两次安排资金,大坝工程出现两次垮塌,水库不能蓄水,到目前为止该子项目都无法正常完工。四是个别水利工程项目运营管理存在问题。如坪上镇颜岭水库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8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37万元,省配套资金93万元,由颜岭水库管理所担任法人负责实施,于2014年2月26日开工,2014年12月15日竣工通水。颜岭水库管理所未经县水利局、县政府批准,于2015年5月召开职工大会,决定由工程承包方张某负责水厂试运行期间的运行管理,张某按照每吨0.3元水费缴纳标准上交费用给管理所。2015年5月至2020年5月,管理所与鑫源自来水公司分别签订了一份合同及三份补充协议。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30日,鑫源自来水公司每年上交6万元给管理所,2020年5月起至今每年上交7万元给管理所。据巡察组走访及谈话了解,颜岭水厂目前的这种对外承包的运营管理模式导致管理所与水厂在调水、维护、消毒等方面矛盾重重,管理所亏损较大,干部职工反映较大。 整改结果:已全部按上级要求整改到位,资料已送县纪委。 (二)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管理规定不严格,“四风”问题和廉洁风险依然存在 7、账务管理不规范。2019-2021年水利系统各二级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较差。 问题表现:一是存在无原始依据做账现象。如: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2020年9月收黄山坪开户费176000元,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4月收回电费278489.13元,县顏岭水库管理所2020年4月唐某还借款69540元、2020年10月付职工社保91845.17元均未附原始依据。二是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如局机关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的现象,2020-2021年共计898919元;县水土保持所2020年6月发放绩效奖金153865元,无领导签字且未盖会审章;枫树坑水库管理所2019年12月支出设计服务费20万元无会审公章,2020年1月支出4400元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未按月逐次填报;市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2021年2月发放绩效考核奖20201元无领导签字;县下源水库管理所2021年12月付水表款140000元无合同、领导签字及会审公章;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7月以加班费名义支付原红星电站职工入股分红156300元;县石马江流域管理所2019年1月以造表形式填报2018年9-12月驻村扶贫补助,而未按月逐次填制下乡差旅单进行报销。三是部分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如市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2021年12月购电脑、桌椅等10450元,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2020年1月购买不锈钢灶台26235元、2020年9月专塘村办公楼装修124260元,颜岭水库管理所2019年1月购置防洪监控设备90997.5元等,均未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结果: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各二级机构根据巡察的具体问题立行立改,所有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报销程序,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追回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重复领取伙食费补助18070元;追回了由个人承担的教育基金及职业年金21692元;追回不规范发放的津补贴44220元;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报账单据规范性、合理性的审核。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问题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局属二级机构无公函、无派餐单、无接待事由列支招待费的情况较为普遍,个别单位工作餐超标准。二是二级机构公务用车管理比较混乱。租车费支出无具体用车人、租车事由及相关租车审批手续等现象在各二级机构普遍存在,如: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2020年11月租车费支出35990元,无具体用车人及相关租车审批手续,租车次数明显偏多、随意性较大,其中原出纳段某2020年1-10月报销租车费20310元,仅2020年3月一个月就有26天租车。三是在支付办公用品费、材料及固定资产购置款时,二级机构存在将款项打入本单位干部职工账户,未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或相关个体经营户账户的情况。四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重复领取伙食费补助。如县水土保持所、市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县石马江流域管理所驻村工作队员重复领取伙食费补助18070元。五是直接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教育基金及职业年金。如:局机关2020年支付教育基金4000元,县水土保持所支付2020教育基金1500元,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支付2019年教育基金900元、2020年教育基金900元,县尧虞塘水库管理所支付2019教育基金800元、2020年教育基金1200元,下源水库管理所2020年支付教育基金1400元,按文件要求应由个人缴纳,却直接由单位支付并列业务活动支出;市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2019年3月将应由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10992元作单位事业支出。六是未严格执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有关规定。如:县枫树坑水库管理所2021年9月购买五金工具5360元未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七是发放津补贴不规范。如局机关2021年1月发放防冰冻值班补助5280元;市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2019-2021年发放安全生产岗位津贴、信访工作岗位津贴、纪检监察岗位津贴26940元;县下源水库管理所2020年11月发放高温补助12000元。 整改结果:一是要求各二级机构对标对表,清查整改以前存在问题,对以后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上级规范要求进行。二是加强二级机构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派车制度,加强二级机构财务人员报帐单据审核,对不规范、不合理的票据严格执行不报销,退回处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定资产管理办法,款项支出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或相关个体经营户账户。四是责令县水土保持所、市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县石马江流域管理所驻村工作队员退回重复领取伙食费,并严格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五是迅速追回错误发放的教育基金和职业年金,以后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集中会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准则和财政管理规定。六是严格执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有关规定,对负责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人员批评教育、加强培训。七是追回不规范发放的津补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各项补助、待遇发放。均已整改完毕。 9、财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不到位 问题表现:一是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县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两个单位存在向员工及社会人员融资行为。截至2021年12月,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4602000元,其中公司内部职工14名(3人巳调出),借款金额1840000元;另有职工安全责任押金930000元,也列入短期借款账户。石马江流域管理所长期借款687800元。二是县石马江流域管理所挪用施工承包单位和庆源公司质保金141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14名内部职工(含调出3人)借款1840000元已全部清退,同时制定了《新邵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岗位押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将原来的每月无安全责任,奖励押金的0.83%调整为0.5%。二是石马江流域管理所挪用施工承包单位和庆源公司质保金14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差额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的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于石马江流域管理所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差额人员的养老保险原来一直没有缴纳,这些人员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为解决维稳压力,挪用了和庆源公司缴纳的质保金。石马江管理所今年已归还40万元,将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多方争取资金,尽早将质保金归还到位。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存在不足 10、党建工作政治责任未抓实 问题表现:一是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19-2021年年初局党组未对党建工作做专题研究部署,未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也未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和二级机构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情况汇报。二是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近三年党组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均未明确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内容;党组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也未定期到所联系的党组织上专题党课、参会指导组织生活会、督导党建工作开展。三是二级机构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规定动作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未全面落实到位、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存在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长期空缺,未及时组织选举的情况。如枫树坑水库管理所党支部3名班子成员均因工作原因于2021年3月份调出,至今还未选举出新党支部班子,导致枫树坑水库管理所党组织未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明确局机关党委和二级机构党组织就党建工作定期向党组汇报。党组班子分工时候明确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党组班子定期到所联系的党组织上专题党课、参会指导组织生活会、督导党建工作开展。三是制订水利局基层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范二级机构基层党建工作。包括枫树坑在内的所有二级机构均已选举出新党支部班子,并正常开展组织生活。 1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问题表现:一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二是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规范,研究决定多个事项时,未按规定逐项进行表决。如2022年1月研究关于推荐有关班子成员为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人选事项时,其本人未按规定进行回避。2020年12月18日研究袁某与伍某晋升三级主任科员事项中,班子成员未逐项进行讨论表决。三是个别二级机构存在“一言堂”现象。如县水土保持所2021年1月5日研究安排水土保持补偿费返回问题时,只有“一把手”意见,没有详细具体的讨论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邀请纪委驻农口系统纪检组长参加的制度,2022年7月以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均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系统纪检组长参加。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议事程序,2022年7月以后的党组会凡是研究必有表决。三是水土保持所已经下发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扬发民主集中制,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 12、清廉建设存在短板 问题表现: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彻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部署安排的多,专题研究讨论和深入分析的少。二是局党组未按要求研究制定“责任清单、风险清单”。三是清廉单位创建重视不够,对干部职工清廉教育和日常监督不到位。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未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定期同分管部门和所联系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019-2022年县水利局系统受到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3人;2021年3月11日王某因建造师资格证书违规挂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予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的处理;2022年李某、蒋某因参与违规评标被新宁县发改局给予暂停评标一年处理,王某被邵阳市住建局给予通报批评和记个人严重不良行为一次处理,3人均被“清廉邵阳”通报曝光。 整改结果:一是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召开专题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责任清单、风险清单。三是加强对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每月在“星期一夜校”集中学习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加强对下属机关的管理,负责联系的班子,每月至少到负责联系的单位学习一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13、落实考核制度不严格 问题表现:一是近三年县水利局制订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未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未细化到具体部门股室和相关人员,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对干部职工的考核执行不到位。孙某未参与2019年度干部职工绩效考核,2021年黄某受党内警告处分,但在2021年度的干部绩效考核中未按规定对其进行扣分。 整改结果:已经制定并执行新邵县水利局水利局2022年绩效考核方案,县水利局干部职工100制绩效考核方案(2022),并发文执行。孙某实际上参与了2019年度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只是因为受处分,结果没有体现。2021年黄某受党内警告处分,已扣分,但是由于其受到省级脱贫攻坚优秀普查人员表彰,予以加分,因此总分不增不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三、原因剖析 通过认真剖析,深刻反思,虽然以上问题的存在有一些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观念存在偏差。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上不够坚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有时会产生纪律松懈、观念淡化的情况。没有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在严管、细抓、深究上做得不到位。二是担当精神不足。工作拘泥于应对规定动作、缺少自选动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患得患失。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对于没有先例的事不愿带头去干,缺少奋力开拓的精神。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之所以出现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经常、调查研究不深不透、为民用权意识不强等问题,根源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没有真正把群众满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坚持深学细照笃行,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出表率。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在学思悟践中下功夫,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党组思想意识与党性修养,在抓好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基础上,定期组织交流研讨,不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能力。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六个履职”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各级党组织书记主动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监督。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经常性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活动日”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三是强化宗旨意识,真诚服务群众。水利工作面向基层,面对群众,局党组将切实担当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带头人、领路人,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基层建立更加紧密地联系。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在行动上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真正把群众放在心间,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善灌排体系,加强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力度,对污染水源、影响水质等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和惩治。加强基层水管单位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更好适应当前水利发展的需要。严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创新监管机制,加大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的综合整治力度。坚持为民多办好事、实事,努力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全面推进水利工作不断迈向新的台阶。 中共新邵县水利局党组 2021年11月29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水利 | ||
一级事项 | 监督管理 | 二级事项 |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水利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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