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城管信息
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常识
来源:县城管局 作者:县城管局 更新时间: 2020-05-15 11:20

【安全常识】

为什么高层建筑不允许用瓶装液化气?

未经批准不得设置液化气供应点和销售点;不得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储存瓶装液化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液化气违法经营、储存、充装行为……

那么,为什么高层不允许用瓶装液化气?

液化石油气的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容易燃烧爆炸的可燃气体,其爆炸下限约2%以下,比重为空气的1.5~2倍,火灾危险性大。它通常以液态方式贮存在受压容器内,当容器、管道、阀门等设备破损而泄漏时,将迅速气化,遇明火就会燃烧爆炸。

瓶装液化石油气火灾危险系数高,一旦泄漏会迅速气化,容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高层建筑在人员疏散、扑救火灾上难度较高。

液化石油气使用不当或气罐、液化气灶管老化,都极易引发火灾。高层建筑不像平房那样容易疏散。不仅垂直疏散不容易,而且火焰易于向周围扩大蔓延。再加上烟害,将会造成惨重的损失和重大伤亡。其特点是:

(1)蔓延途径多,火势迅猛。

(2)人员疏散困难,发生火灾易于造成严重伤亡。

(3)扑救困难。

国家规定高层建筑禁用瓶装气

国内外有不少建筑物使用瓶装液化气发生燃烧爆炸的惨痛教训,因此具备管道供气条件的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不准使用瓶装液化气。高层建筑运输不方便,如用电梯运输气瓶,一旦液化气漏入电梯中,容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为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而不准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
中共新邵县委、新邵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新邵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承办;如您对本网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hnxinshao@sina.com 电话:0739-3600402
Copyright 2021 XinShao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湘公安网安备:430522020001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