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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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新邵县 作者: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1-08-20 10:48

一、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情况

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人数104人,实际人数127人(其中,在职 126人,离退休1人),另有长期聘用人员50人,执法车辆编制数7台,加工具车共计14台,房屋面积1300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职责。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湖南省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执法局)为正科级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第三条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规范并实施;承担城镇管理的指导、组织、协调和日常城市管理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

(三)负责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卫生保洁监管、政策标准制定;指导全县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城区市容环卫、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城镇燃气、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等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六)负责县城区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

(七)牵头全县城镇垃圾分类、公厕革命、犬类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县城区道路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维护经费的计划制定、监督专款专用;负责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的大中修及改造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占用、挖掘的管理和审批;负责主次干道及两旁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审批;负责公共自行车系统和摩托车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监管工作。

(九)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方面全部工作。负责县城区街道绿化及公园、城市广场、游园等公共场地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十)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除燃气管理外)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4.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6.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7.行使城镇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8.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和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9.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文秘、会务、调研、保密、信息、信访、档案、综合协调、督办、外事接待、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内部保卫等工作;负责单位宣传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工股

负责局系统的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系统行业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职称管理及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局系统各单位和各派出机构城市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移送行政处罚决定到相关部门备案;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行政应诉、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法制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综合业务股

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渣土运输及运输企业资质、户外广告、定点燃放烟花爆竹、市政、园林绿化等管理审批、许可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许可和设施改动审批;负责城区养犬发证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负责城管行业统计报表;负责联系协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工作。

(五)财务装备股

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执法装备的管理;负责执法装备的购置计划审核及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工作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划拨、使用及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工作;负责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等资金的划拨与管理;负责落实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六)燃气管理股(加挂安全管理股牌子)

负责拟订城镇燃气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和本县燃烧器具准入目录的发布管理;行使全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七)渣土管理股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负责渣土运输许可证和渣土消纳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制定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消纳规划;行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

(八)户外广告管理股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大型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的规划布局和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监督管理和招标拍卖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门店招牌、广告牌匾、电子显示屏等规范和设置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域内临时性户外广告宣传的监督管理;行使辖区内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和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指引牌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

(九)数字化管理中心(加挂县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负责组织编制全局科技创新发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城管和数字执法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各类平台投诉、举报任务分配、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息采集、应急联动工作;负责城市数字化平台管理及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运行;负责“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负责城市管理应急协调工作。

第五条县城管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提高执法效率,明确执法职能,经研究同意,现将你局有关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1、撤销户外广告管理股、渣土管理股。

2、设立督查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方案;负责全局规章制度制定和考核;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牵头汇总;负责督查考核发现和上级领导交办问题的督办工作。

3、设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督查管理;负责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监管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环卫行业作业规范标准及有关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协调市场服务中心和环卫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调整后,你局内设机构仍为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法规股、综合业务股、财务装备股、燃气管理股(加挂安全管理股牌子)、数字化管理中心(加挂县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中心牌子)、督查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办公室、燃气管理股(加挂安全管理股牌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各配股(室)长1名、副股(室)长2名;综合业务股、督查股各配股长1名、副股长1名;政工股、法规股、财务装备股各配股长1名;数字化管理中心(加挂县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中心牌子)配主任1名。

2021年在职人员126名,退休人员1名,另有长期聘用人员50人,小车编制数7台,实有车辆14台,房屋面积约1300平方米。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以国卫工作为中心,以久久为功的耐力,用发展创新的劲头,扎实走好新路子。

(一)全力做好国卫巩固工作。创卫容易守卫难。我们深刻认识到,市民的素质离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还相差甚远,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容秩序管理、渣土管理和户外广告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规定,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确实巩固好国卫创建成果。

(二)持续抓好禁炮工作。巩固禁炮成果,实行常态化管理,强化对县中心城区禁炮区域的巡查监管,按照禁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禁炮工作执法主体责任,对违放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三)遏新去存违建共治。加快推进违建存量消除的进度,将违建存量按属地管理原则分派到各村(社区),由联点单位牵头组织自行拆除,力争2020年拆除违建存量的60%。坚持联点共治,依法分类处罚。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经开区、酿溪镇及各社区(村)的联系沟通,达成治理违建的共识,真正形成违建共治齐管的模式。根据违法建设的种类和情形,制定出处罚标准,加快推进违法建设分类处罚的实施

(四)狠抓燃气安全管理。继续抓好各燃气企业、网点的安全工作;加大对黑网点的打击力度,确保燃气市场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用户的入户检查工作;对我县境内长输管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加强对清扫保洁服务公司的督查考核工作,加大河道卫生管理力度;积极推进公厕及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改造工作;全年完成清收清运和垃圾中转站运行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标;积极探索改革生活垃圾收集模式,为下一步实施垃圾分类夯实工作基础。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收支

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

较上年增减变化

2020

2019

金额

比例

收入预算

1745.97

1757.84

-11.87

-0.68%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支出预算

1745.97

1757.84

-11.87

-0.68%

其中:基本支出

1318.97

1322.34

-3.37

-0.26%

其中:项目支出

427

435.5

-8.5

-1.95%

合计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与上年比较,较上年减11.87万元减少原因是有1人调出

2.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支出项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1105.25

1105.25

商品和服务支出

213.72

427

640.7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0

1318.97

427

1745.97

)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年度收入决算

收入来源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差额

财政拨款收入

1745.97

2050.65

304.68

差额为上级结转及后期追加费用。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

预算支出类别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增减金额

基本支出

1318.97

2050.65

-731.68

项目支出

427

0

427

小计

1745.97

2050.65

-304.68

由于我局没有项目,所有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后划拨的控违拆违经费和城市维护费基本支出中列支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

1、基本支出总额使用和管理

预决算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节约/超支金额

工资福利支出

1105.25

1165.7

60.45

商品和服务支出

213.72

882.05

668.33

企业补助费用

0

资本性支出

2.9

2.9

合计

1318.97

2050.65

731.68

2、基本支出中各费用明细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

费用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节约/超支金额

节约/超支率

基本工资

368.43

402.07

33.64

8.37%

津贴补贴

285.75

288.14

2.39

0.83%

奖金

30.7

96.17

65.47

68.08%

伙食补助费

29.52

29.52

100%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4.67

100.20

-4.47

-4.46%

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2.34

54.24

1.9

3.5%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4

47.61

36.21

76.06%

住房公积金

82.18

-82.18

-100%

医疗费

0.67

0.67

1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00

147.08

-52.92

-35.98%

合计

1135.47

1165.7

30.23

2.6%

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23万元超支2.%,是由于工资普调2019年绩效奖金及伙食补助费没有预算金额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节约是因为从财政直接划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经费是协管员支出,决算支出中包括所有干部职工的加班值班补助,因为单位性质必须加班值班,并且没有预算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增减额

增减率

办公费

12.5

38.29

25.79

67.35%

印刷费

4

3.16

-0.84

-26.58%

咨询费

3

3

100%

0.5

1.41

0.91

64.53%

电费

4

6.03

2.03

33.67%

邮电费

4

7.06

3.06

43.34%

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4

23.15

19.15

82.72%

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

16

24.69

8.69

35.20%

租赁费

21.46

21.46

100%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1.6

0.16

-1.44

-900%

专用材料费

2.8

8.54

5.74

67.21%

被装购置费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11.48

11.48

100%

委托业务费

0.95

0.95

100%

工会经费

40

40

0

0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18.5

10.5

56.76%

其他交通费

8

0.96

-7.04

-700.33%

公交补贴

27.72

-27.72

-1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0.6

668.21

587.61

87.94

合计

213.72

877.05

663.33

75.63%

以上项目中,商品服务支出超支663.33万元,超支75.63%,是因为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实际执行中用项目经费弥补基本经费的不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过高的原因是控违拆违经费及追加的控违拆违经费、创国卫工作经费、扶贫下乡补助及工作经费、牛皮癣专项经费、民兵训练等经费,都计入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里面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结余/超支金额

结余/超支率

离休费

退休费

退职(役)费

抚恤金

生活补助

救济费

医疗费补助

助学金

奖励金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合计

财政预算的退休费由企业养老保险站办理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

费用项目

本年预算

本年决算

结余/超支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公务接待费

1.6

0.16

-1.44

公车运行维护费

8

18.5

10.5

公务车购置费

0

0

0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合计

9.6

18.66

9.06

“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超支10.5万元,本单位有14辆车,预算经费过少,且单位车辆严重老化,维修费用超支。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费用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增减额

增减率%

公务接待费

0.16

0.13

0.03

23.08%

公车运行维护费

18.5

19.67

-1.17

-5.95%

公务车辆购置费

0

0

0

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合计

18.66

19.8

-1.14

-5.76%

“三公经费”和去年相比基本持平

(三)专项支出管理

1、专项资金基本情况及绩效目标

本单位2020年“牛皮癣”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行外包

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专项子目名称

本年预算可用指标

本年实际支出

本年结余

投入进度

上年

结余

年初

预算

本年

追加

合计

“牛皮癣”专项

5

35

40

0

100%

5

35

40

0

100%

2019“牛皮癣”专项资金拨款共计40万元,实行“牛皮癣”清洗外包,严格按计划按进度进行

3、专项资金的管理

2020年“牛皮癣”清理项目,我局是实行外,和新邵县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清理服务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了清理服务的地域范围、承包金额为40万元分期付款、并且在创卫、创文或其他调研、检查、考核评比中进行制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20年,新邵县城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巩固创国卫成果、创省级文明县城和森林城市工作目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评价如下:

(一) 经济性评价2020年财政年初预算1745.97万元,决算支出2045.65万元。预算保证了人员的基本支出,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城管执法范围、人员、职责大幅度增加,工作任务重,执法成本显著提高。并且我局人员较多,加班值班补助、绩效奖金、扶贫工作经费年耗用了基本和项目经费,所以我局经费一直比较紧张。

(二 )行政效能评价,近年来,我局制定、完善了《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制度,确保各项资金核算准确、账实相符、管理到位。

(三)“牛皮癣”清理项目有效控制城区“牛皮癣”,市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宜居的环境。

(四)可持续性分析我单位人员的能力充分保证了工作的持续性。但资金的合理使用,政策的变动有一定的不可控性。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

在局班子的核心领导下,各大队、股室人员的集体努力下,2020年度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控违拆违工作及创国卫工作等工作中取得绝对主力军的作用,我们的付出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

全体干部职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在2020年民主测评中,满意度为100%。

(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发现还存在以下方面问题:由于年初财政预算公用经费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如:基本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年初安排的人头经费开支远远不够,导致部分项目开支较年初预算金额超支。

六、改进意见及建议

后续工作计划。

1、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单位经费支出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2、加强学习和培训

 年初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定期在我局开展新制度、新法规学习、培训。

3、加强预算的约束力,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加强全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严格控制,尽力避免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牛皮癣”清理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牛皮癣”清理项目,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县城区“牛皮癣”清洗工作,自2018年开始实行市场化运作,县财政每年安排预算经费4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牛皮癣”清理项目,我局是实行外,和新邵县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清理服务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了清理服务的地域范围、承包金额为40万元分期付款、并且在创卫、创文或其他调研、检查、考核评比中进行制约。

二、补贴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补贴资金拨入及使用情况,

2020年“牛皮癣”预算经费5万元,追加经费35万元

(二)补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预付30%的承包费,第四个月付20%,第七个月付20%,余下30%承包费作为保证金我,在合同期满后视考核结果支付。

(三)补贴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出台了《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牛皮癣”清洗督查考核实施方案》,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

三、主要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牛皮癣”清里服务费用专款专用,按进行拨付到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支出按预算稳步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的效

益性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经济效益: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支出按预算安排;社会效益:提升政府公信力,并逐步提高。环境效益:县城区域保持整洁环境卫生

四、绩效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

2020年,我局组织中标公司积极开展该项工作,为我县创建省级、国家级卫生县城和文明创建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为巩固“牛皮癣”清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建议继续推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资金5万元,后期追加35万元要以报告的形式拨付。

六、改进意见及建议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及我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要求,为确保我县“牛皮癣处理工作正常运行,保证我县县城卫生干净整洁,请求县财政保障2021年预算安排“牛皮癣清理服务费拨付。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自评分

投入(20分)

目标
设定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3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5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5

过程

(40分)

预算
执行

(23分)

预算

完成率

(4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4

预算

调整率

(2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2

支付

进度率

(2分)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2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4

公用经费

控制率

(4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4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5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3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政府采购

执行率

(4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

预算

管理

(12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2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1分;

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4.5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2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2

基础信息

完善性

(3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2.5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1.5

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

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

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2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

产出

(2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5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5分

5

完成及时率(4分)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4

质量达标率(5分)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5

重点工作

办结率

(6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6

效果

(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5

社会效益(5分)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5

生态效益

(5分)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好的计5分;一般3分;效果不明显0分。

5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计0分。

5

总分

100

100 

98

县城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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