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事项名称 |
审核依据 |
法制审核范围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资料 |
审核重点 |
审核部门 |
审核期限 |
1 |
行政许可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
1.《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1.不予或注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 2.经过听证程序的。 |
综合业务股 |
1.当事人申请许可的材料; 2.拟作出不予或注销行政许可的理由及依据; 3.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注销许可决定(代拟稿); 4.听证相关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审查的材料。 |
1.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3.适围用法律法规等是否准确;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6.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个工作日。 |
2 |
行政许可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不予或注销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的; 2.经过听证程序的。 |
综合业务股 |
1.当事人申请许可的材料; 2.拟作出不予或注销行政许可的理由及依据; 3.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注销许可决定(代拟稿); 4.听证相关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审查的材料。 |
1.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3.适围用法律法规等是否准确;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6.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个工作日。 |
3 |
行政许可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
1.不予或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的; 2.经过听证程序的。 |
综合业务股 |
1.当事人申请许可的材料; 2.拟作出不予或注销行政许可的理由及依据; 3.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注销许可决定(代拟稿); 4.听证相关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审查的材料。 |
1.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3.适围用法律法规等是否准确;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6.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个工作日。 |
4 |
行政许可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2、《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
1.不予或注销许可证许可的; 2.经过听证程序的。 |
综合业务股 |
1.当事人申请许可的材料; 2.拟作出不予或注销行政许可的理由及依据; 3.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注销许可决定(代拟稿); 4.听证相关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审查的材料。 |
1.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3.适围用法律法规等是否准确;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6.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个工作日。 |
5 |
行政许可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
1.不予或注销许可证许可的; 2.经过听证程序的。 |
综合业务股 |
1. 当事人申请许可的材料; 2.拟作出不予或注销行政许可的理由及依据; 3.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注销许可决定(代拟稿); 4.听证相关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审查的材料。 |
1.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3.适围用法律法规等是否准确;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6.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个工作日。 |
6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
1.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 2.经过听证程序的; 3.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调查终结报告; 2.听证材料; 3.决定建议或意见及情况说明; 4.集体研究记录; 5.决定书草拟稿; 6.相关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音像资料、证人证言等) 7.其他材料 8.材料目录清单。 |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5.程序是否合法; 6.应当依法举行听证是否举行听证; 7.行政处罚是否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8.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11.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7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的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
1.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 2.经过听证程序的; 3.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调查终结报告; 2.听证材料; 3.决定建议或意见及情况说明; 4.集体研究记录; 5.决定书草拟稿; 6.相关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音像资料、证人证言等) 7.其他材料 8.材料目录清单。 |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5.程序是否合法; 6.应当依法举行听证是否举行听证; 7.行政处罚是否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8.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11.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8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的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
1.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 2.经过听证程序的; 3.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调查终结报告; 2.听证材料; 3.决定建议或意见及情况说明; 4.集体研究记录; 5.决定书草拟稿; 6.相关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音像资料、证人证言等) 7.其他材料 8.材料目录清单。 |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5.程序是否合法; 6.应当依法举行听证是否举行听证; 7.行政处罚是否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8.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11.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9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燃气管理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
1.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 2.经过听证程序的; 3.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调查终结报告; 2.听证材料; 3.决定建议或意见及情况说明; 4.集体研究记录; 5.决定书草拟稿; 6.相关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音像资料、证人证言等) 7.其他材料 8.材料目录清单。 |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5.程序是否合法; 6.应当依法举行听证是否举行听证; 7.行政处罚是否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8.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11.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10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
1.拟作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 2.经过听证程序的; 3.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调查终结报告; 2.听证材料; 3.决定建议或意见及情况说明; 4.集体研究记录; 5.决定书草拟稿; 6.相关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音像资料、证人证言等) 7.其他材料 8.材料目录清单。 |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5.程序是否合法; 6.应当依法举行听证是否举行听证; 7.行政处罚是否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8.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11.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法规股 |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案件,报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