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新邵县寸石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邵县寸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新邵县寸石镇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2018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63人,工人2人。年末实有人数129人,其中在职人员105人,退休人员24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总收入2099.04 万元。比上年增加5%。总支出1630 万元,比上年减少3.4%。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收入2099.0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9.04 万元,与2017年增加99.84 万元。原因为扶贫收入增加 。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支出1630 万元,与2017年减少57.5万元。原因为三公经费有所减少。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099.04万元,比上年增加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9.04 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 1630万元,比上年减少3.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体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9.04 万元。比上年增加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 万元,比上年减少3.4%。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9.04 万元,与2017年增加99.84万元。原因为财政扶贫资金增加 。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 万元。基本支出: 16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30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329.7万元。与2017年减少57.5万元。原因为三公经费有所减少。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0 万元,决算数为 2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00000 万元,决算数为9.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 10 万元,决算数为 9.9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 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20万元,决算数为 17万元,公务接待 150批 1500人次。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5.88 万元,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29.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未做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和大型设备说明:共有车辆 1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有序进行,收入支出达到了既定目标,群众满意度达 95%以上。
八: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新邵县寸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