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邵县财政局 作者:新邵县财政局 更新时间:
2023-04-17 18:08
新党办字〔2019〕46号
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新邵县财政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湘办〔2019〕12号),经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就新邵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职责和
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1.划出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到县农业农村局。
2.划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到县审计局。
3.负责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职责。
4.负责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
5.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牵头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7.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核查、监督等相关职责。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1.设立绩效管理股、金融股(加挂新邵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
牌子)、乡财股、非税股、国库管理股、信息股、资产管理股、财政监督股(加挂税政法规股牌子)、
政府采购股。
2.农业股更名为农业农村股。
3.预算股不再加挂绩效评价股牌子,财政投资评审股不再加挂新邵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办公室的牌子。
4.撤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调整后,县财政局内设机构为21个:办公室、政工股、预算股、绩效管理股、教科文股、行政
政法股、社保股、外经和企业股、农业农村股、会计股、经济建设股(加挂园区和重点项目管理股牌
子)、财政投资评审股、综合规划股、资产管理股、金融股(加挂新邵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
公室牌子)、财政监督股(加挂税政法规股牌子)、国库管理股、乡财股、非税股、信息股、政府采购
股。
三、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核减县财政监督检查局3名、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4名行政编制。
调整后,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股(室)长2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四、其他事项调整
不再保留股级行政机构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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