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要求,由新邵县财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新邵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财政预决算信息为重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并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在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本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二是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整、细化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总决算,积极推动县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的公开,加强对乡镇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信息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政府公开、信息报送等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邵县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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