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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邵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更新时间: 2021-04-20 09:55

新邵 县 财 政 局


新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新财资〔202119


关于印发

《新邵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县经开区和白水洞风景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们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现行的部分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制定了《新邵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标准》适用于县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和县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乡各单位)。

二、《标准》是县级预算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评价资产配置绩效的基本依据。

三、《标准》主要包括预算上限、实物量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预算上限是指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经费限额,县乡各单位应当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实物量上限是指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数量限额。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是单位需要更新的资产必须达到的最低使用年限,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不得更新。因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修复、使用成本过高等需要提前报废的资产,国家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暂未规定的,应当经单位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鉴定,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县乡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一般应采用普通装修。单位自有办公用房装修使用10年以上,且已不适应办公需要确需装修的,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租用的办公用房,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装修。确需装修的,按租赁期的长短确定装修标准。租赁期超过8年(含)的,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80%以下;租赁期超过5年(含)但不到8年的,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60%以下;租赁期不到5年的,原则上只能进行简单装修,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50%以下。

五、对未列入《标准》的其他资产,中央有关部门和我省已有配置标准的,县乡各单位应严格按标准执行,暂无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六、县乡各单位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从严控制配备资产,不得超标(超额、超量)配置资产。违反本办法规定超标配置资产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七、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

八、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邵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

新邵县财政局               新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110

附件:新邵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

   

预算上限

实物量上限

最低使用年限

一、通用设备

(一)办公设备

1、计算机

1)普通台式电脑

5000/

按编制内实际人数每人1台,另可按编制内实际人数的20%配置单位公用台式电脑。

6

2)双网隔离台式电脑

65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3)笔记本电脑

8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2、打印机

1A4打印机

黑白

1200/

单位A3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A4打印机。其中, 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6

彩色

2000/

6

2A3打印机

黑白

7600/

6

彩色

15000/

6

3)票据打印机

3000/

主要为票据打印机、彩色打印机等,根据需要配置

6

3、复印机

1)高档复印机

30000/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可配1

6

2)中档复印机

20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4、速印机

25000/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文印室可配1

6

5、扫描仪

1)高速双面扫描仪

28000/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可配1

6

2)便携式扫描仪

2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6、一体机(含传真)

3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7、碎纸机

1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8、投影仪

10000/

80平方米以下的会议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9、数码摄录设备

1)单反相机(含镜头)

20000/

根据工作需要可配1

8

2)普通相机

4000/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6

3)数码摄录机

7000/

每个单位可配1

8

10、会议室音响设备

1)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240000/

每个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会议室1

10

2)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120000/

每个50100平方米的中型会议室1

10

(二)空调设备

1、中央空调

10000/冷吨

专业标准

15

2、多联机空调

500/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2千瓦

15

3、分体空调

(1)使用面积18平方

(2)米以下的房间

3500/

11.5匹挂机1

10

2)使用面积1836平方米房间

6500/

23匹机1

10

3)超过使用面积36平方米以上的房间

10000/

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10

二、办公家具

(一)办公室家具

1、厅级干部办公室

5000/

办公桌椅1

15

400/

桌前椅2

6000/

文件柜(含书柜)1

5000/

沙发茶几1

1200

其他各项

2、处级干部办公室

3000/

办公桌椅1

15

400/

桌前椅2

2500/

文件柜(含书柜)1

2000/

沙发茶几1

600

其他各项

3、县乡科级人员办公室

2000/

办公桌椅每人1

15

400/

客人座椅每室2

1500/

文件柜(含书柜)每人1

800/

茶几(含茶水柜)每室1

4、县乡科级以下人员办公室

1600/

办公桌椅每人1

15

400/

客人座椅每室2

1200/

文件柜(含书柜)每人1

400/

茶几(含茶水柜)每室1

(二)会议室家具

700/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配置

15

(三)接待室家具

900/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配置

15

三、办公用房面积

(一)县级正职

30平米

(二)县级副职

24平米

(三)县级正科级

18平米

(四)县级副科级

12平米

(五)县级科员及以下

9平米

(六)乡级正职

24平米

(七)乡级副职

18平米

(八)乡级科级员及以下

9平米

()服务用房

编制定员人均6-8平米

(十)设备用房

办公室面积与服务用房面积之和的9%

四、办公用房维修(含装修)

(一)外墙

外墙面不超过200/㎡,外窗不超过700/㎡,不锈钢防盗网不超过200/㎡。

装修内容包括:外墙面、外窗、不锈钢防盗网。

10

(二)公用部分(大厅和公共走道)

按照建筑面积,大厅装修费用不超过1500/㎡,公共走道不超过900/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水电管线、灯具等

10

(三)会议室、接待室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400/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网络线路等。

10

(四)办公室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900/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网络线路等。

10

(五)卫生间、茶水间

卫生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300/㎡,茶水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700/㎡。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水电路管线、灯具、卫生洁具等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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