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于2023年10月18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137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长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龙福路2号金霞湘绣园办公楼
成交金额:陆拾捌万圆整(¥680000.00元)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单价 |
小计 |
||||||
1 |
心肺复苏机 |
E6 |
深圳安保 |
2台 |
160000.00 |
320000.00 |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承担全过程的相关费用 |
2 |
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凝系统 |
SM10 |
珠海司迈 |
1套 |
360000.00 |
360000.00 |
|
合计:陆拾捌万圆整(¥680000.00元) |
|||||||
采购标的采购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验收标准:按照设备制造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官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商品质量检验机构、行业检测机构等中国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对所购置仪器、设备的检测结果,并作为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 二、售后要求 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在合同执行期和质保期内,公司将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含电话响应),2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72小时之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修理,如未能完全解决,提供同档次的设备给用户临时使用。 3、保修期内的开机率≥95%。 4、保证设备停产后3年的备件供应。 5、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的免费维护保养,保养标准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 6、负责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具体人数由采购人确定,包括医师、技术人员)直接提供免费的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工作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
七、
八、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感谢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及我公司工作的支持。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新邵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5367649996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
联系方式:0739-366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5367649996
十一、附件
1.采购文件
2、 最终报价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谈判文件及最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