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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网转载 作者:大新镇 更新时间: 2018-01-10 09: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组织公安民警,动员社会力量,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

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村村寨等六类场所单位,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年底前,完成公众聚集场所、群租房排查和录入工作;全国“两会”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责任。排查出的六类场所单位,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湘公发〔2016〕55号)确定的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村村寨,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大力推动城市互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系统建成后将符合《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根据自身条件,分期分批联入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农村村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六类场所单位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县电力、住建、公安、食药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尤其是电取暖器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年底前,完成高层公共建筑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春节前,完成所有高层建筑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5.深化重点单位、行业场所标准化管理。县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管理,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单位的管理,督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6+1”措施。采取政府推动、联合发动等形式,进一步深化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8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全国“两会”前,消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作8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片并将示范片标准发放到行业单位,督促行业单位对照示范片标准,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6、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立案,由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实施重大火灾隐患“一单四制”制度。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和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隐患。在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要督促单位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明确人员现场值守、蹲点防护,确保安全。

7、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省“两会”前,对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县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年底前,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全国“两会”前,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对照《湖南省“消防安全社区”达标验收细则》(湘消安办〔2017〕4号),县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年底前,60%的社区创建达标;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年底前,所有重点单位和6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建有微型消防站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和专职队伍发展。全国“两会”前,全县要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按照与公安消防现役官兵1:1的比例,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三)全力备战谋打赢

1、开展冬季练兵。强化消防单兵基础体能和应用技能的训练,加大装备器材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的力度,组织各指挥员、攻坚班组、专业队开展专业培训,建立年度案例库。每天体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小时,消防中队指挥员、攻坚组和专业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新兵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能执勤能参战。建立官兵训练档案,实施指挥员能力考评,开展春季体能和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检验冬训练兵成效。

2、强化熟悉演练。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消防水源进行摸底排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账,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执勤中队每周熟悉演练时间不少于2天。春节前,执勤中队对辖区重点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全国“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住地至少演练一遍,制作完成涉会场所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

3、深化联勤联训。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达到“三知四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落实指挥长制度,提升科学施救水平;对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开展集中培训,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其执勤管理和初战指挥能力。将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调度体系,每周测试一遍,每季度拉动一次,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冬训结束后,县消防大队组织对微型消防站进行验收。县消防部门要在关键时段、关键点位前置备勤力量,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执勤体系,确保打早灭小。

4、落实战勤保障。春节前,执勤消防中队每月要开展装备巡检,保证人员、装备和车辆防冻防滑措施到位。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和灭火药剂储备。健全社会联勤保障机制,落实作战时间较长的救援现场饮食、住宿保障工作。

5、建强专业队伍。按照“属地主建、特勤主战”的原则,依托普通消防中队攻坚班组建立灭火救援攻坚分队,依托特勤消防中队打造专业处置力量。立足风险评估和现有力量,对已建成的专业队进行作战能力考评。2018年2月底前,各乡镇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完成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石化等危化品企业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四)强化宣传提素质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全县评选表彰5个消防宣传示范社区,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启动并全面实施消防宣传“外包”服务模式。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各县直有关单位、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半天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县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县电视台、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市、县级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各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公安机关及行业部门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县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乡镇、社区等基层力量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要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履行职责。县公安机关及有关警种、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警务督察部门要适时通报日常督察中发现的消防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治安部门要将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范围,推动保安队伍开展消防安全服务。消防部门要牵头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救援工作;同时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将发现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通报县治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方案要求,重点抓好“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消防安全排查,落实检查要求,严防失控漏管。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将提升执法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四)严格督导考评。县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成立专门班子,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行业部门及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要定期开展考评通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11月15日前报县公安消防大队;2017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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