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费〔2020〕222号
关于印发《新邵县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2020年新邵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新邵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县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2020〕第9号)、《2020年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湖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邵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2020年邵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邵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现将《新邵县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2020年新邵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新邵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新邵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新发改费〔2019〕22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新邵县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
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