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协调机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县政府办管理。机构成立于2002年3月8日。
县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督查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建立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和防贫机制,指导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
(三)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指导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
(四)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金融扶贫工作。协调管理扶贫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扶贫外资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贫困地区扶贫科技推广;组织指导扶贫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的信息和宣传调研工作。
(六)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七)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新邵县政府机关第二办公区24栋
电话:0739-3602369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