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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网站 作者:县政府网站 更新时间: 2022-07-04 17:43
    一、出台背景

    为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域、全员、全程、全面”创建要求,扣住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2022年进入同类城市前十名的目标,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成果,常态化推进巩国卫创国文工作,规范全民行为,加强全民文明素养,特制订、出台此通告。

    二、出台目的

    1、讲文明 全体市民需遵守通告,做文明人,做文明事。

    2、扫干净 做好卫生工作,做好“门前三包”,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成果。

    3、摆整齐 改善市容市貌,严禁各类违规经营等现象。

    4、保畅通 切实维护好交通秩序,做到交通畅通,文明出行。

    三、处罚方法

    1、对妨碍、抗拒和阻挠执法人员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理;

    2、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开展城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4、对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开展城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

    5、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反馈给所在单位、村(社区),予以曝光。

    四、举报电话:0739—3606625

    五、文件主要内容

    1、规范文明行为: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办事推诿塞责、态度生硬、不使用文明语言;严禁破坏公益广告、公共设施、公共财物的行为;严禁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乱闯红绿灯的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衣着不整、大声喧哗、讲粗话痞话、乱涂乱画的行为;严禁其他一切不文明的言语行为。

    2、维护交通秩序:严禁车辆不按规定停放,随意占用人行道;严禁工程车、大货车、僵尸车以及待售二手车长期占用停车位;严禁摩托车、电动车未办理相关手续和不戴头盔上路行使;严禁流动摊贩使用车辆乱停乱摆、占道经营;严禁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严禁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规定线路行驶;严禁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超限超载。

    3、改善市容市貌:严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严禁乱扔垃圾、破坏环境;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建筑渣土。严禁在县城规划区内烘烤腊制品等影响空气质量行为;严禁违反建筑工地作业“6个100%”;严禁企业非法排放;严禁燃放烟花鞭炮(含电子烟花);严禁宾馆、酒店、餐饮店等使用燃煤;严禁烧田埂、秸秆;严禁焚烧垃圾、露天烧烤。

    相关文件:http://www.xinshao.gov.cn/xinshao/zfwje/202205/e105fa0c7e624ca28a3aaaab651904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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