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更新时间:
2020-03-16 15:25
为进一步加强新邵县交通秩序管理,促进道路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有效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正式启用时间:自2020年3月17日零时起,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电子监控抓拍地点:雀塘镇世纪大道北路、酿溪镇新邵大道、新阳路沙湾、湖阳路(L5连接线)。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对违反《通告》者,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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