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经济开发区 作者:县经济开发区 更新时间:
2022-12-26 10:14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邵阳市突出生
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园区承办的“邵阳海笙电子有限公司氨氮超标、邵阳市鸿宇发制品有限公司回收水氨氮超标”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回收水排放氨氮超标)
整改目标 (回收水排放打氨氮达标)
整改措施 (将回收水使用时间从一个月换自来水一次变更为半个月更换一次。)
整改成效 (已按整改措施完成达标,见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结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新邵经开区 1612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739——3680232
联系地址:新邵县东谷大厦1612室
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海笙电子220802D01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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