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 2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县承办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提高园区环境保护水平 |
整改目标 |
动态掌握园区在发展过程中规划环评和跟踪环评的执行状况,全面提升园区对规划环评的重视程度。 |
整改措施 |
1.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环评落实情况自查,形成自评估报告。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提高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建设空气微型自动监测站及环境管理信息平合,提高监测能力。 |
整改成效 |
1.规划环评执行好。园区于2015年开展了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并于2015年7月取得批复,2022年8月经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核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发生了变化,目前正在开展新的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工作,预计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组织环保管家根据环评要求进行了自查,基本落实了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已形成自评估报告。 2.大力推进第三方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得到加强。一是空气微型监测站项目建设完成,布局了广益学校(N27.310337、E111.432441)、凯通电子(N27.3052701、E111.44504)、原东霓光电(现已更名为艺成职业技术学校N27.29881、E111.447992)三个点位,加强园区空气监测。二是2022年底完成了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已将四类数据除智慧电力外的三类数据接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交换和验收,并安排专人值守负责系统运行管理。三是完善雨污管网建设,园区雨污管网全覆盖。累计完成了33.007公里的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自2021年起,园区聘请了第三方治理公司环保管家服务园区,提升了园区环境管理能力。 3.加大企业和雨污水入河管网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园区环境保护水平得到提升。园区建立了常态化企业检查机制,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执法大队专门负责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园区积极配合执法大队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及时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
受理部门: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93618806
联系地址:新邵县七秀路东谷大厦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