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县承办的湖南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1. 新邵县塘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刚开工建设 2.邵阳市鸿宇发制品有限公司出水总氮和邵阳海笙电子有限公司出水氨氮不符合新邵大坪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
整改目标 |
1. 尽快建成塘口污水处理厂 2. 邵阳市鸿宇发制品有限公司和邵阳海笙电子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整改措施 |
1. 新邵县塘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①施工单位倒排工期,3天一报送建设情况,有任何问题,及时处理;②压实主体建设责任,委派专人及时督促塘口污水处理厂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确保按时完工;③技术人员现场时时监管工程进度与质量,施工单位加班加点施工建设。 2. 邵阳市鸿宇发制品有限公司和邵阳海笙电子有限公司:①减少废水回收时间,专人管控,加强出水监测。防止氨氮或者总氮富集;②加入硝化菌和反硝化菌,提高系统硝化和反硝化能力。
|
整改成效 |
1. 塘口污水处理厂:①截至目前塘口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主体建设、设备安装等厂区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污水处理各工艺单元的通水工作;②在塘口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前,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严把塘口片区招商引资入口关,目前未引入新的工业企业进入塘口片区。 2.邵阳市鸿宇发制品有限公司和邵阳海笙电子有限公司:①减少废水回收时间,专人管控,加强出水监测。防止氨氮或者总氮富集。②加入硝化菌和反硝化菌,提高系统硝化和反硝化能力。
|
如果对上述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新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
受理部门: 新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39-3680232
联系地址:邵阳市新邵县湘商产业园东谷大厦东侧1513号办公室
新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 9 月 12日
附件:邵阳海笙电子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