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18〕99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邵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部、严塘镇白水洞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规定,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个法律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执行“三个法律文件”的重要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法律文件”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必然要求,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措施之一。各级各单位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执行“三个法律文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做好“三个法律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认真组织开展“三个法律文件”的学习贯彻。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采取会议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刻理解“三个法律文件”的内涵精髓;要在深入组织学习“三个法律文件”的同时,认真开展相关问题整改,确保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招标投标、办公用房管理和楼堂馆所建设规定要求。
三、及时上报学习贯彻“三个法律文件”有关成果。“三个法律文件”的学习贯彻是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到位。2018年8月31日前,各乡镇各单位要将组织学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图片资料、会议记录等),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县政府办秘书组(联系人:禹俊铭,联系电话:189****5353)。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