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县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
2024-03-21 15:26
新邵县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按照相关规定,对逾期未年审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应予以注销。经核查,湘ED6582、湘ED0131等157辆营运货车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已不再具备经营条件。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具体未审验车辆清单详见附件)。请涉及的经营者在2024年4月3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新邵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局将依法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新邵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