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新邵县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按照相关规定,对逾期未年审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应予以注销。经核查,湘ED6582、湘ED0131等157辆营运货车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已不再具备经营条件。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具体未审验车辆清单详见附件)。请涉及的经营者在2024年4月3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新邵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局将依法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新邵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