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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2025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场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县2024年度年货量15万吨(含)以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新邵县年货量15万吨(含)以上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