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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逾期超180天未年审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应予以注销。经核查,湘EE9647、湘E7815E、湘E9878挂等57辆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逾期超过180天以上未进行年度审验,已不再具备经营条件。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我局拟对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并予以公示。(未审验车辆清单详见附件)。
新邵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新邵县截止2025年5月31日前逾期180天以上未审验货运车辆台账